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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让我认清了嗜酒的危害!以后我一定听法官的劝告,戒酒归正。”6月21号,被告陈南方离开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时,真诚地表示今后一定会戒酒。由于不堪忍受丈夫长期嗜酒和打骂,陈南方的妻子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双方调解离婚。
被告陈南方与原告廖月秀自1998年结婚后,不听父母、妻子劝说,经常变卖家中财物、向村民借款,用于朋友相聚饮酒,且多次烂醉如泥,借酒意殴打原告。2010年初,原告廖月秀因被告陈南方屡劝不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因被告及其父母在法庭上均要求再给他一次机会,陈南方亦表示一定会改过自新,今后不再酗酒。没想到陈南方不思悔改,回去后一如既往嗜酒如命,并因醉驾引发交通事故,原告无奈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审理中,法官针对被告这种嗜酒如命的情形,多次对其提出批评指正,并进行说服教育,促使陈南方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了一定认识。在此基础上,法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了同意离婚的初步意向。鉴于被告发生交通事故后较长一段时期内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经济方面存在一定困难的实际情况,法官建议原告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助其度过难关。在法官的努力下,不仅双方达成了同意离婚的调解协议,被告陈南方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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