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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cbai919 于 2012-3-5 23:45 编辑
到这时,意外的发现,求救信早已收到,市长已作批示:“请民政局负责同志阅,并想法给予帮助。”市长批示时间7月28日,文档受理时间7月27日,2006年8月17日,我又一次来到庆阳市政府文档科,查询2006年7月17日挂了号的求救信是否收7日,经邮局查证,求救信是7月20日庆阳市政府盖有收发专用章签收的,这时,文档科才叫一名姓席的送往民政局,民政局局长王宪俊又批:“电告镇原县民政局调查后再作处理。”
镇原县民政局接到电话后,电告临泾乡政府调查处理。
临泾乡政府接到电话后,指派乡政府的一名烧开水的临时工包元吉“调查处理。”
当天,我找到庆阳市秘书长说:“庆阳市有二百六十万人口,市长根本管不过来,我又找到一名副市长模样的人,请他给个说法,副市长说:“想要说法,看你到哪里要就要去吧!”
时间一天天过去,不可磨灭的悲剧时时出现在记忆中,睡梦中儿子被活埋,庆阳市政府民政局的调查处理也随着构建‘‘和谐”社会消声灭迹。
2006年11月17日,我再次来到曾经为了挽救儿子的生命,寄予希望的省城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仿佛看到儿子早已在这里等候爸爸,为爸爸拎包接风,不由得凄然泪下,是谁把一个寄予希望的孩子送入人间地狱的?正是就像庆阳市政府文档科这样的公务员和镇原县县长王小庆玩忽职守不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的法定职责,给我们全家带来的不幸,给人类带来的灾难。
回忆起六年来给儿子求医的艰难历程,使人不寒而栗,不堪回首,就是这些明在喊执政为民,暗在为自己歌颂功德,准备升官发财而无暇顾及老百姓死活的庸官、贪官、脏官。
2006年11月23日,《兰州晨报》按捺不住对社会,对人民生命财产的责任感,再次报道:“儿子罹患重病,老父万般无奈求助政府,市长救命批示竟被压二十天,19岁的庆阳青年就这样遗憾离开人世,”在媒体的鞭打下,庆阳市政府委派副秘书长李晓岩进行封口‘慰问’,随行的一名工作人员离开时气愤的说:“政府该往出拿钱的时候还得拿,不要舍不得钱了!”在他们回去的第二天晚上,被授意的电视台却附庸为他们歌功颂德说:年过半百失去唯一儿子的父母,在面对庆阳市政府的慰问感动得热泪盈眶。在历时六年的艰难求医之路,耗尽心血,倾家荡产,乞求父母官难以登天,如今油干灯灭,有冤无处申,有苦无处诉,被压抑的泪水随着政府迟来的“关心”生不如死,这难道是热泪吗?
面对失去伴随多年唯一儿子,面对给儿子治病落下的10万元债务,面对草菅人命的官僚,面对九泉之下儿子冤气得不到平息,面对已无依无靠,流浪残生,被催垮了的两具老朽又有何方?
2006年农历腊月20日,由于生活和债务再一次所逼,两俱老朽又一次北上打工。
在北京一天天的精神折磨,使我怎么也想不通,解放六十年后的今天,正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一个天真无邪,生命垂危的百姓,向政府求救时他们怎能见死不救,一个百姓救命如此之难,还能救亿万百姓生命与水火吗?在中国只有动物保护法就没有一条保护中国人民生命权的法律吗?难道他们见死不救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吗?
2007年7月31日晚8时40分,我向甘肃省庆阳市副秘书长李晓岩电话询问,庆阳市政府对玩忽职守的庆阳市政府文档科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时,李晓岩说没有结果!
2008年3月12日,为了讨回已逝去儿子的生命权,我向庆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镇原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维权,然而他们同出一辙的答复是:‘‘我们是政府的法律援助机构,不能帮你进行起诉政府不法行为,因为我们的工资是政府发的。”
2008年8月经多次上访国家信访局和中纪委,甘肃省信访局,2008年10月13日,甘肃省信访局又要求本人向庆阳市政府反映,然而庆阳市政府大门公安林立,无法靠近半步,无奈又向庆阳市纪委反映,庆阳市纪委要求庆阳市政府办公室对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作出处理的情况时说:‘‘我儿子的病是无药可救,市长8月份在外地出差,求救信无法送到,而实际情况是:7月28日市长已作批示,以供参考,无药可救也不是事实,兰州陆军医院出院证明写;‘‘由于家庭经济原因,家属要求出院。”
2008年7月,本人又向庆阳市法院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甘肃高院又将诉状批转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以不属自己受理范围推向甘肃省人民法院。2008年10月16日,本人又向庆阳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要求立案查处庆阳市政府工作人员和镇原县县长王小庆玩忽职守不履行保护人身权造成人命一案,庆阳市检察院以检察长不在无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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