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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十二项主要任务,到4月25日浙江省已通过方案实施细则,具有全国导航性质的温州金改近一个月以来备受关注。就该项改革的一系列问题,《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近日对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进行了专访。曹凤岐认为,作为一次重要试水之举,温州金改对中国金融改革和民间金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提利率市场化也是进步
NBD:请问您对温州金改方案有何评价?在十二项主要任务中,您认为哪几项的分量最重?
曹凤岐:此方案最大的突破就是从政策上承认了民间金融的合法性。我认为最重要的是第一条和第二条,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和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过去,民间金融受到太多的打击,但这并没有阻止其发展,而是导致了地下化。
近年来,由于缺乏正规的融资渠道,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等现象相继出现。中小微企业有时不得不求助于年利率30%至300%的高利贷,资金链一旦断裂,就可能出现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现在政府将民间金融合法化、阳光化、规范化,应该是一个非常大的政策进步。
NBD:利率市场化试点在方案中没有被提及,您认为是出于什么原因?
曹凤岐:我认为没有列进去比列进去更好,因为这并不意味利率没有市场化。我们现在所谓的“利率市场化”中,若民间借贷利率高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将被定性为高利贷。此次未对民间资金的利率进行限制,也是一种进步。在目前资金短缺、资金成本高、风险又大的情况下,民间借贷很难不成为“高利贷”。
怎样才能真正消除高利贷?只有在利率真正市场化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当所有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都放开,资金供求达到平衡时,利率才有可能下降。在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不够并且存在一定程度垄断的情况下,要想让民间金融实现“低利”是不可能的。所以我觉得这一点在方案中并非缺失,而是没有对民间借贷的利率进行限制,民间金融机构可以自由制定利率。
小贷公司不一定非要转制
NBD:您怎么看待金融改革涉及的风险?
曹凤岐:金融风险可以通过监管来控制。比如现在深圳,无论个人贷款还是机构贷款,都在中介进行登记,由中介联系双方供求,相当于委托贷款和委托存款,这样就可以防范放贷的风险,并且能够将其纳入监管的范畴内。
还有一个很大的风险存在于小贷公司变身为村镇银行。这样成立的村镇银行在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都很难保证,它可以向公众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但是出于风险考虑,很少有公众愿意把钱存到村镇银行。村镇银行应当有大的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参与甚至控股,银行派其内部的管理人员参与村镇银行管理,这样村镇银行才能有资金来源和信誉度。
我个人认为,小贷公司就是小贷公司,没必要转变。它是对特定人群的小规模贷款,其自身的资本也是小规模的,而且大量的小微企业需要这样的小贷公司,而不是村镇银行,小贷公司不能只想着越做越大。
NBD:温州金改的十二项主要任务中,第七项提出:“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您觉得温州民营股权场外交易市场将面临哪些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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