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负责人谈暖气问题 2010年12月20日召开的一户一票的业主大会通过了一项决议:由经房中心负责维修风华园暖气设施,经有资质的部门验收合格后,风华园业主同意接收园内供暖公共设施。杨公展、陈波、付士寓、周振福等人在向市委督察室领导反映问题时,也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提出要求的。可是,王培荣未同业主委员会的任何人商量,更“不把业主当人看待”,于一个星期天的上午在业委会办公室和经房中心的史XX、刘XX密谈后,便突然否定了业主大会决议,宣布先接收风华园园内供暖公共设施,然后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维修,经房中心提供70万元资金后便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几天后,王培荣便背着大多数业委会委员同经房中心签了协议。 众所周知,风华园暖气工程是一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劣质工程。经房中心为了移交的问题,同热电厂纠缠了十多年,热电厂曾有过“给我500万,我也不会接收”的表态。王培荣的做法是否出卖了业主利益,广大业主自有公论。在这里我们想着重指出的是:擅自推翻业主大会决议的做法,无疑是非常错误的。 据王培荣称:70万资金是暖气设施的维修费,业主除了交纳暖气费外,还要负担每平方米约5角的暖气维护费。我们要质问王培荣:今年的维护费是如何支付的?以后的维护费又打算怎样支付?王培荣不是常说“广大业主有知情权”吗,给每个取暖家庭都增加了费用,为什么至今你不敢告诉广大业主这个关系到他们切身利益的问题。王培荣多次指责刘勃生等破坏70万资金到位,但他始终拿不出任何证据。从王培荣签订的合同我们看出:正是他同经房中心签订的合同缺少对违约的追究条款,才导致了资金迟迟不能全部到位。 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过半数委员出席的业主委员会会议,无疑是合法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由5至11人组成,王培荣一个人的业委会是地地道道的假货。凡是和王培荣共过事的人,都知道真实的王培荣到底是什么样的货色,这是没有和他近距离接触过的人想象中的王培荣截然不同的。在第二、三、四届业主委员会中都沦落为孤家寡人的王培荣,恬不知耻地拒绝交出印章、擅自使用印章,是完全非法的,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