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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哼着儿歌光着两只脚丫跑到溪边。溪水很浅叮咚作响,我坐在小桥上,两只脚丫伸进水里,欣喜的拍打着水,溅起的水花晶莹剔透。
田园是一片新绿,一大群鸟儿飞来飞去。但风儿亲吻小草,当蜻蜓亲吻流水,于是我想到底什么是爱?难道就像前几天遇见她一样吗?
那天,我背着一个浅蓝色的双肩背包喃喃道:“噢!要上学喽。”然后乱跑乱穿,可是我看见了她就止住了脚步,她对我微笑像春天阳光一样温暖。我感觉我的心跳加速了,脸颊也烫了。这就是书上说的一见钟情?每次遇见她,我都会很心奋,但我不会笑出来,我会凝望着她从突然出现到擦肩而过再到匆匆离去,每个细节每个动作我都看得清清楚楚,仿佛在欣赏艺术品一样。但有些时候,我仿佛迷失在一团雾里,爱与不爱我不清楚。
只是我开始决定默默地等待,仿佛脚下的流水永不停息,我幻想也许今年花落明年花开,我心中的流水就会停止流动,我也就不用等了。
我领略了六个花开花落,开始以为自己长大了,心中的流水停止了,我再也不用等了,我决定开始追逐了,可是她悄无声息的走了,我再也未找到她的足迹。后来,我遇见一个和她长得很像的她。于是我追逐她,百转千回之后,我们手牵手幸福的走在阳光下,我告诉她她很像我以前爱过的一个女孩。我看见她只是勉强地笑了笑,问我,她现在在哪?我说:她走了。她说:如果我走了,你会想我吗?我紧紧地抱住她:我不让你走,永远都不会让你走。她点了点头好似很感动。我松开了她,她连忙拍着胸口呼吸,我冲她笑了笑:对不起哦!我抱得太紧了。她白了我一眼。
后来她真的走了。
那天我牵着他的手走在黄昏下,她的脸颊悄悄泛红,在我眼里她很美,比夕阳还美。可是她突然挣脱我紧握的手,说她真的好累,是时候分手了,她要走了,和我在一起的半年里她很幸福。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她的脸颊会红。我站在原地不知所措,任她走远。她把所有我送给她的东西都还给了我,没有生气永远是那样温柔。其实和她在一起我也感觉很幸福,我从不奢望可以得到什么,我只是牵过她的手三次。
第一次是在送她回家的路上,那天阳光明媚,路上车水马龙,我牵着她的手过马路。第二次是在一个漆黑寒冷的夜晚,我看见她在瑟瑟发抖,便牵住了她的手,她的手真的好冰冷,许久才暖和过来。第三次夕阳西下,唯美的场合,牵手是必要的动作。只是他那该死的温柔我无从抗拒,包括分手。席慕容曾经说过,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的对待她,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的说声再见,也要心存感谢,感谢她给了你一份回忆,这样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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