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977|回复: 0

财政部:严禁中央单位配备超需求高档产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22 19: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5月22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央单位要加强内部需求管理, 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中的购置费预算标准审核,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通知称,中央单位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前必须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配套资金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均要编制采购计划并细化到政府采购项目和品目。  

对于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品目采购,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87号)要求编制批量采购计划。  

通知强调,中央单位要加强内部需求管理,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中的购置费预算标准审核,对于尚无购置费预算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要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及历史成交结果进行审核,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通知提到,对于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品目,原则上应当根据财政部制定的配置参考确定采购需求,确因特殊需要且预算金额在财政部规定金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可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配置标准。  

但不得突破购置费预算标准,不得以特殊用途为由超出预算标准和规避批量集中采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1-24 22:2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