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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确切来说是过去的时代,但是对于女县长被劫持一案,网友不但不抱以同情,反而称女县长应自我检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难道女县长被劫持一案情有可原?难道该名女县长犯错在先?
近日,一则女县长被劫持新闻引起了社会巨大反响,市民对此议论纷纷。据悉,该名女县长叫李一波,是浙江丽水市云和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目前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审计、监察工作,分管公安、司法、金融等单位工作。而劫持女县长嫌疑犯是浙江丽水市云和县百姓,在劫持过程中,由于家属与警方劝说无果,最后被迫采取强硬营救措施,解救人质。据说,案发的起因是因为云和县要将公厕建在该市民家中门口,而该市民投诉无果,才不得不走上偏路劫持女县长。
对于公厕矛盾一说,虽然还有待查实,但是在市民看来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公厕的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但是在建设之前也应该充分考虑建设地点,如果真的如市民反映那样,也就说明政策缺科学性。错误的行为继续进行,是不考虑公民的利益的行为,是一种错误的政绩观。市民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无辜被拘,深深不忿,依然选择劫持县长也显得在所难免。这只能说是因为公共权力与人民利益的争斗,使得人民无辜受害而已。
作为人民的公仆,唯一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是发生女县长被劫持的丑闻,在责怪嫌疑人不法行为之余,更应该检讨与反思官员执法与日常政策是否有利于市民?如果公职人员真的是一心为人民做事,对人民负责,是绝对不会出现被劫持的悲剧的。
为了避免同类事件的发生,方法不是严惩追究劫持女县长的嫌疑犯,而是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与做法,这就要求确立一种正常的政绩观,时刻保持公仆的责任意识,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做到对人民负责,才能网络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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