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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秘密黑手——恶魔缠身!(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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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03: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九)

??
?? 对于一个头上抓不到“辫子”,屁股上又按不上“尾巴”,难以冠冕堂皇地“以法论处”的一贯奉公守法者;对于一个不怕压、不怕吓、不信邪、不畏死的政治斗士,用诬陷为“精神病患者”的伎俩,将其绑架到“疯人院”去进行“堵嘴灭口”的政治和人身迫害,这在世界上是屡见不鲜的,是形形色色无耻“政客”和“权力人物”惯用的阴险手段。中国有句古话叫:“抽刀断水水更流。”毫无疑问,对我而言,其只能激起我更加坚决、更加强烈的“抗争”!

?? 1976年,中国的政局出现了动荡不定的混乱局面。为了肃清江苏“深挖”的一切流毒,促使省、市“当权者”全面“平反昭雪”,落实受害者及其亲属的“政策”;为了继续向这个依然在秘密控制折磨我的法西斯特务“恶魔”作不调和的斗争;也为了“跟共产党走,听毛主席的话”,“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我贴出了“纪念五.一六通知发表十周年” 等一批大字报。我的所言所行都是符合当时的政策、法律、法令和规定的。是光明磊落,众所周知的。

?? 毛主席逝世后,“四人帮”的篡党夺权罪恶活动遭到坚决揭露和彻底粉碎。林彪、“四人帮”在江苏的代理人吴大胜终于被揪了出来,人们无不拍手称快!

?? 这时,在市委工作组的授意下,734厂党委书记王枫竟在全厂大会上公开点名我是所谓的“黑秀才”!是“吴大胜帮派体系成员”?!

?? 这怎能不让人笑掉牙呢?这些刚刚抹掉自己臀上盖有“吴氏深挖干将印记”的形形色色“当权者”们竟反诬一个惨遭“深挖”荼毒,坚决与“吴氏集团”作殊死搏斗的受害者是什么“吴大胜邦派体系成员”!而且,在“昨天”,他们还在全厂大会上诬陷宣布我是所谓“精神病患者”,把我非法绑架到“疯人院”去;可 “今天”,还是他们,却翻云覆雨,信口雌黄,在同样的全厂大会上“点名”我是“黑秀才”!是“吴大胜帮派体系成员”?!“政治”在“权力”的操纵下,竟坠落到了如此卑鄙无耻的地步!实在是令人可笑可悲!

?? “礼尚往来”!天经地义。11月20日,我在厂里贴出了一份“故伎重演的丑恶表演!”的大字报,摆事实、讲道理,针锋相对地驳斥和抨击了王枫对我的诬蔑!这犹如一把锋利的 “匕首”刺进了“对手”的要害!这些市、厂的当权者们恼羞成怒得竟顾不及“脱下”不久前他们自己为我带上的“精神病患者”的“帽子”,就凶相毕露地出动警察,以“反革命罪”把我抓进了南京娃娃桥拘留所!在众目睽睽下,一面终于撕下了掩人耳目,自欺欺人的“遮丑布”;一面又把起码的“法律常识”塞进了自己的肮脏口袋!

?? 在南京市拘留所里,和“深挖”牢房时一样,一开始便是明目张胆的“作案陷害”!他们的卑鄙伎俩就是在“审讯记录”上“做手脚”,然后,阴谋强加于我……。

?? 我被带到一间“审讯室”。一名中年男“提审员”和一名带眼镜的“记录员”对我进行“审讯”。

?? 审:忻中庆,你要老实交待和林彪、“四人邦”在江苏的代理人吴大胜的反革命关系!你是吴大胜反革命帮派体系中的成员!党的政策历来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嘛。

?? 忻:对不起,我不是林彪、四人帮在江苏的代理人吴大胜帮派体系的成员,我也不知道吴大胜这方面的问题。我以“尚九天” 笔名写贴了一些大字报,我的一言一行都是符合毛主席指示、中央文件和政策、法律、法令的。这在我贴在厂里的那份“故伎重演的丑恶表演”的大字报中巳经摆事实、讲道理阐述得一清二楚了!你们现在是对我非法拘留、关押、政治迫害!

?? 审:对你政治迫害?!那是你自找的!“四人帮”粉碎后,人家都在交待问题,你反而跳出来贴大字报,不抓你抓谁?!

?? 忻:我不是吴大胜帮派体系成员,光明磊落!当然不用害怕。厂领导王枫在全厂大会上公开点名我是什么“黑秀才”?!我有权贴出大字报公开反驳,澄清事实真相,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 审:我不和你辩论!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这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监狱!!你要端正态度,老实交待和吴大胜的反革命关系!否则,嘿!你是想在这里蹲一辈子吗?!

?? 忻:你要我交待和吴大胜的反革命关系?嘻,这不笑掉人的牙吗?吴大胜一伙大搞“深挖5.16”,把我非法关押迫害了二年八个月时间!我公开贴出了揭露控告的大字报,并亲自去北京控告了他们一伙!我还对他进行了七次面对面的批判斗争!如果说我和他存什么“关系”的话,那就是要向他讨回欠我的血债!你们现有却要我交待和他的“反革命关系”?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 审:……,你可以揭发吴大胜反革命罪行,立功赎罪嘛。

?? 忻:首先,我无“罪”要赎!其次,尽管我对吴大胜恨之入骨,但是,我不了解,也不知道吴大胜这方面什么问题,也不好瞎说,这要实事求是。在这方面,可以举个例子来说明,华主席、叶付主席、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在粉碎“四人帮”后向全国的“打招呼会”上说过:“林彪是个野心家、阴谋家、卖国贼 、超级间谍。但林彪过去也曾做过一些好事的,还有“四人帮”中的王洪文,到中央来前还是好的嘛。这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 你们听过这个“打招呼会”的传达了吧?中央首长是这样讲的吧?我就是按照这个原则和逻辑办事的。对吴大胜这个血债累累的刽子手,我不了解、也不知道他现在这方面的什么问题,不好瞎讲。这也要实事求是。

?? 审:……谁叫你瞎说?!……

?? ......
??
?? 这次“审讯”中的“对话”及含意概念都是十分明晰确切的。可是,在“审讯记录”上竟做了“手脚”,记成了如下的“文字材料”:

“ 审:忻中庆,你要老实交待和吴大胜的反革命关系!你是吴大胜反革命帮派体系成员!党的政策历来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 忻:我不知道吴大胜有什么问题。

?? 审:你要端正态度,老实交待,党的政策历来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 忻:这要实事求是,林彪过去也做过好事的嘛,王洪文到中央来前也是好的嘛。
?? ......
??
?? 很清楚,他们是在“做手脚”,伪造我“在监狱里为林彪、四人帮进行反革命吹捧翻案”的“反革命罪证”。为了售其奸计,他们在“审讯”后,并不按规定,立即把“记录”交给我当场“过目签字”。而是拖延了一、二个星期,集中了五、六次的大量“审讯记录”,将其混夹在中间,要我一次性“突击签字”。而他们在一旁则发出:“你的态度极不老实!这样下去决没有好下场!”;“这个牢有得你坐的!”;“这记录有什么好看的!不都是你说过的话吗?!快签!快签!”;“你的反革命气焰极为嚣张 !有二个头不够杀的!!”;“快签!快签!我们那有时间陪你慢慢看!快!快!”……等等一片震耳欲聋的威胁、恐吓急摧声,妄图扰乱我的精神和神经,达到“瞒天过海”,迫我“草草签字”的目的。而一旦我在此干扰和威胁恐吓下“草草签字”,就“作茧自缚”,成了他们对我“作案陷害”奸计的牺牲品!

?? 我识破了这一卑鄙无耻的阴谋诡计!执意表示一定要对“记录”进行一字一句,一份一份地过目查看!否则,决不签字!当我发现他们“做手脚”的“记录”后,立即严正指出:“这份‘记录’根本不符合我的原话原意!必须全面修改,否则,我不签字!”我的揭露令他们十分恼怒,他们又是拍桌子,又是摔板凳,对我肆无忌惮地威胁恐吓,拒绝我修改“记录”!并胁迫道:“ 必须签字!否则一切后果自己负责!!” 这样明目张胆地执法犯法作案陷害,理所当然地遭到我的坚决抵制和强烈抗争! 最后,迫于我“决不签字”而无奈的他们才不得不同意我“逐字逐句”地“全面修改”。

?? 这份经我“修改”并“签字”的“审讯记录”材料,事实上反而成了他们对我“作案陷害”,制造“伪证”的“历史记录”!回到牢房后,我立即写了一份揭露他们“作案陷害”的“控告书”交给了他们,向华主席进行控告!为他们留下了一份珍贵的“历史档案”!

?? 一次次的“审讯”成了一场场辩论;一个个对我的阴谋诡计反成了他们自己的罪行;一篇篇揭露“控告”令他们“如芒在背,如坐针毡”。我坚持摆事实、讲道理,论证他们“对我是非法拘留关押,政治迫害”的斗争,使他们张口结舌,气急败坏。有一次“审讯”时,主审官竟脸红脖子粗地泼口大喊道:“忻中庆!你的反革命气焰嚣张之极!是我们在审你?!还是你在审我们?!” 我冷静地回答说:“我们都要接受历史的审判!”

?? 前后十二次“审讯”,不仅没有给我“按上”一根“反革命分子”的“尾巴”。相反,他们终于发现自己站到了“被告席”上。此后,他们对我的“审讯”便停止了。可提审员杀机满脸地留下了这样一句“结束语”给我 :“像你这样顽固不化的态度,当心受到‘监规’的惩罚!!” 这是一句“暗示”!就像在“深挖”时,“公检法”人员公开到前台来“亮相”叫嚷:“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将把你砸得粉身碎骨!”的“暗示”一样,就是说,“要叫你在这里24小时不得安宁!”的秘密特务“恶魔”控制迫害手段要出笼了!

?? 果然,一回到牢房,对我身体的秘密折磨就“升温”了,并且,很快就达到了“狂轰烂炸”的令人发指地步!我浑身各处剧烈的痛、痒、冷、热、麻、抖和种种难受的痛苦,时而频繁交替出现,时而“同步”出现,比在“深挖”牢房中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我被折磨得死去活来,晚上根本无法睡觉,当白天不得不躺下休息时,他们立即指挥看守公开出面,以“违犯监规”为借口,对我拳打脚踢,带上手铐!更有甚者,他们为了摧垮我的不屈斗志和顽强精神,长期对我进行丧心病狂的精神折磨迫害!秘密控制制造我产生“心惊肉跳”的强烈“发怵恐惧感”:故意突然打开牢门声;看守的故意脚步声;牢内广播喇叭故意发出的“喀、喀”声;看守在外面用铁棍故意敲打铁栏声;看守在门外故意碰撞手铐声……等等,在这些“予谋声音”传入我耳朵的一瞬间,控制我的全身猛烈地颤抖一下,同时整个内心出现毛骨悚然的强烈“发怵恐惧感”!并且一直怵凉透整个后背脊梁!不仅如此,他们还多次派遣“专门犯人”和我同牢,对我一方面故意挑衅滋事恐吓威胁;另一方面日夜频繁发出各种强碰撞声,配合这个秘密“恶魔”长期制造我强烈“心惊肉跳、发怵恐惧感”的摧残式的精神折磨迫害!!……。

?? 一位“钱管理员”在回答我的强烈抗议和责问时,凶相毕露又幸灾落祸地说:“总有一天,要叫你草木皆兵!” 这“坦白”的不打自招“供认”,清楚暴露了他们的罪恶目的:妄图秘密摧残我的“精神”;摧毁我的“斗志”,把我折磨成“精神失常”,以任其摆布宰割!!

?? 我无比愤慨,坚决抗争!一次又一次地书写“控告书”材料。并且 ,和在“深挖”牢房中一样,每天在牢房内大声谴责揭露这个秘密“恶魔”控制手段的法西斯迫害暴行!理直气壮地一遍又一遍地点名“南京市公安局长”,要他站到台前来,我要和他辩论:是哪条政策、法律、法令允许他把我非法拘留关押在这里政治迫害?!是哪条政策、法律、法令允许他非法用秘密特务“恶魔”控制手段,对我日夜不停地进行法西斯般的肉体和精神折磨迫害?!

?? 我义正词严的公开揭露谴责和“点名”斗争声势,震撼了整个看守所!看守们先则发出恐吓威胁;继则拳打脚踢;后则给我带上手铐!后在我摆事实、讲道理的宣传和“绝食抗议”双管齐下的抗争下,干脆装聋作哑“默认”了。

?? 在近二年时间里:

?? 我一共写了八份“控告书”,交给了拘留所当局,要他们转交给中共中央和华主席。这使他们异常尴尬不安。一位姓张的管理员在回答我“为什么压制我向党中央写的‘控告书’?!”的责问时,原形毕露地吼叫道:“你写的材料,统统一把火烧掉!”是的,这许多置他们于“被告席”上的“文字材料”,是令他们无比头痛、焦虑和难受。

?? 我还先后进行了三次“绝食抗议”斗争。当绝食、绝水、绝医了三天四夜的我被昏昏沉沉地抬出牢房,由“监医”强行插管输液抡救时,他们不得不最终打开了带在我手腕上多天的手铐!并且,从此再也不敢随意给我铐上了!

?? 我还不时地向牢内的犯人宣传揭露这个秘密特务“恶魔”控制手段的种种罪恶事实;同时,寻找每一个机会向管理的看守宣传我是被非法拘留关押政治迫害的“根据”和“理由”;并且,对来开饭的“伙夫”揭露“当局”不给我纸、笔、墨写“控告”和压制我“控告书”的违法事实;揭露他们半夜里偷偷溜进我牢房内,窃走我全部“控告书”底稿的虚弱本质!

?? ………。

?? 我全方位的坚决抗争;我宁死不屈的坚强斗志;我大无畏的革命精神;我把“牢房”当“战场”的殊死搏斗,终于迫使他们再也无法把我非法拘留关押下去了!

?? 1978年11月10日上午,“钱管理员”打开牢门,叫我收拾好铺盖,跟他来到值班柜台旁。二位“办案人”拉长脸摔出了一张“南京市公安局释放证”,要我签字。我望了一眼说:

?? “我要在这‘释放证’上写二句话。”

?? “不行!”他们回答很干脆。

?? “那我不签字!我不出去,你们把我送回牢房去!”我斩钉截铁说。

?? 二人面面相觑,对视一会,其中一人说:

?? “你要在上面写什么?”

?? “第一句:我是被非法拘留关押政治迫害。第二句是:我78年10月26日写的第八份‘控告书’被压制住了。”

?? “不行!不行!” 他俩异口同声地嚷道。

?? “不行我就不签字,你们把我送回牢房去!”

?? 僵持一会,他们让步说:“我们去请示一下。”

?? 二十分钟后,他们请示回来无奈地说:“同意你写上。”

?? 于是,我就在“释放证”上认真地写上了这“二句话”,并签上了名字和日期。

?? 我原以为,“获释”后自由了。殊不知,一个新的阴谋迫害计划,一场更加毒辣的,企图宣判我“终生死刑”的“报复”又在前面等着我!

?
?                                                                         ? (十)
??
?? 734厂保卫科干事袁守玖带着汽车房老王开的一辆中吉普车在拘留所大门口等我。他们和公安局二名“办案人”陪我上了车。车子开到内桥,并不往北面工厂的方向开去。相反,却往南驶出了中华门城堡。

?? “你们要把我送到哪里去?”我发觉不对,问一旁的办案人。

?? 办案人支吾不语。我又紧追问了一遍。

?? “你身体不好,以前你们厂里不是定过你‘一级工伤’吗?送你去休养,休养。”办案人推诿不过,答道。

?? “到哪里休养?”

?? “祖堂山精神病二所”

?? “我根本没有精神病,这点你们很清楚!”我抗议道,“你们这是又一次对我制造‘疯人院式”的阴谋政治迫害事件!”

?? “这……,送你去休养总不错吧?”办案人露出狡黠的目光说。

?? “哼!太谢谢了!你们怎么一夜之间变得如此‘慈悲’了?”我揶揄说,“想二年前,你们杀气腾腾地以‘反革命’罪名把我抓进了拘留所,千方百计耍阴谋对我作案陷害时,怎么没有想起厂里曾给我带过一顶‘一级工伤’的帽子呢?怎么没有想起送我去休养休养呢?嗯!现在说穿了,是因为你们经过二年的‘努力’,妄图把我打成‘反革命’的阴谋目的遭到了彻底失败!而你们对我作案陷害和折磨暗害的伎俩又统统被我识破抓住,写进了‘控告书’,你们自己反被押上了‘历史审判席’!这才使你们不得不‘释放’了我!可是,你们并不甘心这样失败,就再次制造这‘疯人院事件’,把我诬陷为‘精神病人’,送到‘疯人院’里去继续阴谋政治迫害! 这样,你们一可有脸下台阶;二可借此‘一把火烧掉’我写的全部控告材料,销毁你们作案陷害的‘罪证’;三可一劳永逸地封住我坚决揭露这个秘密特务‘恶魔’,坚决控告你们作案陷害政治迫害的嘴!!这才是你们送我去‘休养、休养’的真实目的和险恶用心目!!”

?? 我的连珠炮似的抗议令“办案人”狼狈不堪。他们望了望坐在对面的袁守玖,慌忙地说:

?? “这……这,我们不和你辨论。你没有病,去检查、检查不行吗?”

?? “你们二人没有‘精神病’为什么不也去‘检查、检查’呢?”我反唇相讥,毫不退让。

?? “这……”办案人无言对答。

?? ………。

?? 祖堂山位于南京城西南几十里远的地方。“南京精神病收容二所”就坐落在半山腰中经过改建的旧寺庙内。几百名患有各种严重“痴呆症”和“精神病”的男女病人被分别封闭在这里。过着与世隔绝的“疯人生活”。

?? 男区的管理干部“陈排长”接我进去后,向我介绍了情况。他和我交谈并听取了我的全部申述揭露过程后,便爽直关心地对我说:“我见过的‘精神病人’多嘞!你来这里,我一看就知道你没有精神病,我一看就知道!这里现在是市公安局管,以后可能要归民政局管。据了解,你是市公安局长亲自送来的。你要出去,就得叫家属在外面找人上访交涉。你在这里要是写控告材料,我可以负责替你转出去。”

?? 后来,据来这里探望的我爱人讲,就在我被送来这里的同时,公安局找厂里有关人员一起用“忻中庆巳被送去休养”为恍子,进行欺骗胁迫,强行把我的“户口”迁到了这里。

?? 事实很清楚,这位堂堂的南京市公安局长为了对我的“点名”和不屈斗争进行“报复”,竟穷凶极恶地妄图把我一辈子“落户”禁锢在这座与世隔绝的“疯人院”里,变相宣判我“死刑”!其横行不法的蛇蝎之心何其毒也!

?? 在这座“疯人院”里,我的肉体、精神遭到了“三重”折磨迫害:

?? (1).环境迫害:一、二百名精神严重失常的各种“疯人”随地的尿、屎,日夜不停的疯狂呼喊、唱跳,并且,多次冲向我抡吃、抡东西,甚至抓破我的脸……

?? (2).药物迫害:“疯人院”的医生“奉命”强迫我“服药”“打针”。我则像日本电影《追捕》里的杜丘一样,每天把被迫吞下的“药品”压在舌头下面,在接受检查后,偷偷跑到厕所去一吐干净。

?? (3).变本加厉的秘密“恶魔”控制折磨迫害:除了其它种种日夜的肉体、精神折磨痛苦外,我的右大腿内长期被控制折磨得像刀割似的剧痛无比,致使我每天只能像跛子一样,一瘸一拐地行走和生活。

?? 面对这置我于“死地”的摧残迫害,我又挥笔写了“第九份控告书”交给了“疯人院”当局。并且,我再一次进行了“绝食抗议”!与此同时,我的亲属们在外面多次向新华通讯社江苏分社等部门,还到北京有关部门上访反映情况……

?? 1979年初春一天下午,新华社江苏分社和人民日报江苏记者站联合派出记者姜玉明同志,在我爱人陪同下来“疯人院”对我访问。在“疯人院”的饭厅桌上,他通过和我交谈,以及听取我申述揭露受迫害的全部过程情况后,明确肯定地得出结论,对我爱人说:“忻中庆没有精神病,这一点很清楚!”并且惊呼:“公安局怎么能把一个没有精神病的正常人羁留在这种地方!”

?? 在这位姜记者的仗义执言,依法据理向南京市委书记王楚滨和南京市公安局长直接交涉后,1979年4月中旬,我终于被亲属接出离开了这座“疯人院”!同时也把“户口”迂回了家中。这场长达二年半时间的对我“故伎重演的丑恶表演”最终落下了帷幕!

?? 前后二次十分相似的“指鹿为马”的“表演”是结束了。可是,我对这个秘密“恶魔缠身”特务控制手段的斗争却继续在进行!回到家休息的我,身体内依然在遭到这只秘密“恶魔缠身”特务黑手的折磨迫害痛苦!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分秒不停!……

?? “特殊年代”的“特殊背景”,使我这个“小小的忻中庆”遭遇到了这个秘密的“特务黑手”。维护宪法的神圣尊严和公民的基本人权;为遭受秘密阴谋迫害和暗害的受害者和罹难者伸冤昭雪;对这个秘密特务“恶魔缠身”法西斯控制手段的深仇大恨,使我肩负着“特殊责任 ”,决心把这场“特殊斗争”进行到底!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即使流血牺牲,也在所不惜!!

?? 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在民主、法治的今天,难道还能继续允许这只秘密“恶魔缠身”特务黑手,恣意践踏宪法尊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吗?!难道对“它”的揭露斗争不是完全应该,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正义行动吗?!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还有什么“真理”、“正义”、法律”、“法治”和“人权”可言呢?!

?? “抓得住的手,掩不住的口”。历史巳经并将继续证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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