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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百名嫖客无一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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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7 02: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百名嫖客无一被追究刑责
               来源:人民网



  东方网8月7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距湖南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终审判决两个月后,湖南省委政法委表态,成立调查组调查该案办理情况。这是这起举国震惊的刑事案件发生6年后,省一级政法委首次介入调查。
  昨天,湖南省委政法委通过媒体向外界表示,对永州幼女被强奸、其母唐慧反映的有关情况高度重视,已成立调查组赴永州调查此案办理情况。
       调查组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有错,将坚决依法纠正。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离奇案件:
  两次重审四次判决
  幼女母亲被送劳教
  永州11岁幼女乐乐(化名)被逼卖淫案始于6年前。2006年10月,乐乐被诱骗、强奸并卖入“妓院”。在随后的三个月内,被逼卖淫100多次。
  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决:包括“妓院”老板秦星在内的两名被告因强迫卖淫罪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1人获刑15年。
  至此,这起骇人听闻的强奸幼女案历经两次重审、四次判决,似乎尘埃落定。
  不过,日前,因不满永州司法机关对该案的处理,曾多次上访的乐乐母亲唐慧被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的名义送进劳教所,引起全国舆论一片哗然。
  疑问重重:
  百余嫖客未究刑责
  “被救者”否认自杀
  唐慧因何“闹访”?“闹访”产生了什么样的直接后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如何认定?决定对其劳教1年6个月是否“罚当其罪”?
  8月5日,永州市公安局公开回应外界质疑,叙述了唐慧先后7次“闹访”的行为,并对外界质疑的永州公安帮助“妓院”柳情缘休闲屋老板秦星伪造“立功材料”试图减轻刑罚一事,作出专门回复。称经过调查,秦星在看守所期间制止在押人员周兰兰自杀“事实存在”,没有发现公安民警帮助被告人做假立功的情况。
  该说法并未平息争议,乐乐案辩护律师甘元春、胡益华随即公开了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高院对该案的三次判决材料,三次判决均否定了秦星立功救人的说法。
  此外,法庭调查结论与公安自查结果完全对立,犯罪首恶秦星疑为公安局领导亲属,100多名嫖宿幼女的嫖客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乃至周兰兰现身否认自杀后被威胁劳教等核心疑问,永州市公安局沉默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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