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分享| 关注中国| 逆耳忠言| 不平则鸣| 情感天空| 健康生活| 流行时尚| 保险理财| 讽刺幽默| IT与游戏| 信息交流| 华发移民| 华发工作| 摄影美图

社会聚焦| 旅游天地| 娱乐八卦| 音乐视频| 校友互动| 网络社区| 房屋安家| 教育培训| 中医瑰宝| 专栏作者| 科技文化| 华发留学| 华发红娘| 关于本站

华发网China168.info海外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285|回复: 0

16岁少女误发短信遭奸杀 凶手已执行死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8-31 23: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华西都市报






    16岁的花季少女何玲玲(化名)没有想到,自己因为误发了一条短信而招致杀身之祸。8月28日,(四川)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强奸何玲玲致其死亡的罪犯曹某执行死刑,这也是巴中今年的首起死刑执行案件。  
  现年36岁的曹某,系巴中市巴州区人。2009年9月,曹某收到被害人何玲玲(女,时年16岁)的误发短信而起歹念,多次与何进行电话和短信联系,后来两人见面相识。同年10月13日,曹某邀何玲玲在巴中城区见面,当晚8时许,何玲玲搭乘曹某驾驶的摩托车返家,当行至三汇镇四村时,曹某紧急刹车将何摔倒在地,随即,曹双手卡住何玲玲颈部,使何失去反抗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何玲玲因颈部受扼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曹某行为构成强奸罪,具有致被害人死亡的情节,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于2010年6月30日以强奸罪判处其死刑。宣判后,曹某不服并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核准死刑判决,同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要求对其立即执行死刑。 (向波 郭毅 谢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用户须知|小黑屋|法律申明|隐私通告|华发网海外版china168.info

GMT-6, 2024-12-23 09:5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