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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民网
“神要你与我在一起。在天上你是我的肋骨、妹妹。”“不跟我发生性行为,会发生星际大战。”经营卡漫社的37岁男子王某宏,利用到教会、担任大学社团外聘教师机会,假借是“神的使者”诱骗被害女子与他发生性行为,被害人数有12人、其中有9名是女大生,次数达676次,折算从他2002年犯案到去年11月被捕,平均不到五天就要性侵一次。台中地院审结,依强制性交罪判处19年徒刑。
神棍骗色、骗财案件屡见不鲜,王某宏却到达“出神入化”程度。他从2002年10月起开始犯案,向一名女职员骗称,“我是神、圣灵,只要与我发生性关系,就可以拯救你及家人。如果不相信,你父母会死亡下地狱。”性侵得逞100次。
王某宏从2004年起,又在中坜某教会认识一女教徒,诓称,“你是我上一辈子的老婆,必须与我交往,否则以后会遇到坏男人,家人也会遭到不幸。”女教徒遭性侵达280次,后因无法持续满足其性需求,王男转而寻找其他猎物。王某宏利用担任中部某大学的卡漫“卡麦拉”社团外聘老师机会,染指九名女大生。
一名有同性恋倾向的女学生遭王男洗脑,“有同志倾向是亵渎神,都会遭性侵,必须与他发生性关系,才能够回复正常”。女学生第一次被性侵时,遭性侵时间最长的女教徒还成“助手”,在一旁负责安抚她的情绪。
女教徒的妹妹也受害,被王男以“《神》要教导功课”之名,要求其脱光衣服猥亵;甚至连74万元保险金,也被其以“奉献给上帝”骗走。
王某宏否认性侵,辩称是正常交往外,部分女子是“为了他们在上天的位置,才与他发生性行为。”王某宏另以牧师自居,以筹款建造教会为名目,请信徒依“十一奉献”或“二一奉献”捐献,将所得的十分之一、二分之一捐出,共计诈得3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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