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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理性爱国需走出“五大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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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9 01: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17日,针对近期部分城市群众自发组织的抗议日本“购买钓鱼岛”活动,出现的少数极端行为,甚至打砸抢违法行径,广州、西安、青岛等警方,抓获相关嫌疑人,并依法严肃处理。(见2012年9月18日人民网/新华网)

  9月10日,日本不顾中国人民强烈反对,悍然宣布“购买钓鱼岛”,擅自把钓鱼岛“国有化”,不仅损害了中日关系,更激起了中国人民强烈愤慨。

  连日来,国内爆发大规模反日示威游行,西安、青岛、长沙、广州等城市,纷纷激发“多际化”、“多形态”的保钓行为。其中,抵制日货的“民间动作”受“个人情绪”日趋高涨,导致一些非理性甚至过激抗议活动屡屡发生——有的地方,焚烧日系车辆;有的个别,打砸日系产品;有的城市,哄抢日资商场……

  笔者呼吁,爱国需要理性,理性是一种美德;爱国需要向上,向上是一种智慧;爱国需要文明,文明是一种思想;爱国需要信仰,信仰是一种高尚。理性爱国莫陷入“五大盲区”,理性爱国需走出“五大盲区”。

  个人情绪失去理智是爱国“一大盲区”——当某种情绪失去理智时,剩下的只有通过愤怒和偏激来“左右”其言行举止。从停放的日系车辆被砸坏,到个别的日系4S店被一把大火……原本“反日”的“爱国”行动,悄然变成了“害国”之为,如此极端的个人行径,彻底把爱国“暴力化”了,完全把爱国“罪恶化”了,整个把爱国“极端化”了。爱国和守法本不矛盾。一个法治的国度里,爱国首先要做到守法,而守法则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极端行为超越政治是爱国“二大盲区”——“钓鱼岛事件”中,油然而生的自发自觉的“情绪”和“思潮”理所当然。然而,一旦将“情绪”上升为一种精神与政治的“符号”,便凌驾于爱国之上。爱国不可超越本国法律法规,要将爱国、爱家、爱人、爱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抵制日货”原本没有错,但仅限于“购买”、“销售”等中端环节,而不得借此破坏已成为他人私有财产的日系商品。反之,这就超越了爱国行为。日系商品是每个公民的合法财产、个人劳动所得,同爱国者的财产一样,理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鼓噪煽动绑架网友是爱国“三大盲区”——少数人通过互联网指责政府的同时,以期达到“怂恿”、“默许”打砸抢等野蛮行为。诚然,大多数活动是群众自发自觉的,既没有权威的组织者,也没有官方的认可……从而,导致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致使少数“暴力行为支持者”加入到群体性事件中来。“假爱国,真施暴”当刹车!当停止!我们要对打、砸、抢、烧等暴行敢于“说不”。“爱国者”可以群情激昂,但爱国者前提是尊重同胞的“私权”。

  借挡箭牌为所欲为是爱国“四大盲区”——近日,掀起的爱国热潮,正是因为日本不尊重中国主权,不承认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的问题。然而,我们在实施打砸抢烧的过程中,却漠视了我们同胞的私权,忽视了我们同胞的感受,一些极端行为既没有尊重同胞的财产,也没有遵守国家的法律。却以“破坏”为窃喜,并自我“标榜”为“爱国者”,其实却成为了“害国者”。爱国不可为所欲为,更不能随心所欲。

  匹夫之勇组织闹事是爱国“五大盲区”——个别人通过网络“约闹”、“约游”、“约破”等,组织“义愤填膺”地打砸日系车辆,进行“同仇敌忾”地围攻在华的日本人。有的,甚至以吃霸王餐为快,以抢劫店铺为乐,以破坏商品为荣等,诸如此等,都跟爱国毫无关联。爱国和害国,仅一步之差。光靠个人的“匹夫之勇”或愤怒或冲动,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我们表达爱国热情,不应将矛头对准国内,对准在华日本人和企业,更不能对准同胞私有财产。公众和执法部门在爱国实践中,要成熟、要智慧、要向上、要高尚,更要理性。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都有一片爱国之情和一颗赤子之心,我们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卫国家和捍卫国家的利益。面对海岛被他国侵犯,我们涌现出的爱国热潮值得鼓励和颂扬。然而,我们要反对“暴力抗议”,还要反对“泄愤式爱国”;我们需要“文明爱国”,还需要“理性爱国”,更需要“高尚爱国”。
发表于 2012-9-19 06:35:09 来自华发移动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游行示威的组织者应该考虑到愤怒的发泄办法,事先准备好道具和地点让大家发泄。就像男女性爱一样,不能在把对方挑逗起来后,不负责任地终止。。。鏉ヨ嚜: iPhone瀹㈡埛绔
 楼主| 发表于 2012-9-19 06: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一个十分形象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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