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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华声在线
一名刚过而立之年的僧人,本应在寺中打坐修行,然而在与村中年长自己近20岁的老妇勾搭成奸后,竟上演了一幕“奸夫淫妇杀亲夫”的惨剧。9月25日,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滕召武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至此,这起引起广泛关注的“和尚杀人弃尸”案尘埃落定。
被告人滕召武,法号释圣园,小学文化,和尚。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滕朝武2009年初到湖南省泸溪县某村某庵任主持,不久与张某(同案被告人,女,已判死缓)相识,不久二人勾搭成奸。同年8月张某某要求滕将患有脑血栓病并致左边手脚残疾不能做事,又喜欢喝酒打牌的丈夫刘某杀死,滕表示同意。后张准备了甲胺磷农药让滕毒死刘未果。同月14日,二人再次商议用锄头将刘打死。当日晚,滕邀请刘一起在庵内喝酒聊天,后用锄头将刘击打致死,并伙同张某将尸体丢弃至女厕所粪坑内。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滕召武结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滕作为出家人因奸情与同案被告人张某有多次预谋杀人,后在佛门净地直接动手打死被害人后弃尸,系主犯。犯罪动机卑劣,情节特别恶劣,且系累犯,主观恶性大,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从重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根据有关法律裁定核准湖南省高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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