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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
图为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刑警押解臧某归案。冯光摄 记者 杜 晓
通讯员 刘瑞清 冯 光
案发地点:京藏高速公路739公里处
案发缘由:交警巡查时意外发现焚尸现场
今年8月26日9时许,京藏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东线大队民警李强跟往常一样,驾驶警车在高速公路巡查。当李强行驶至高速公路739公里时,发现公路北侧路基下的桥洞内有浓烟冲起,并伴有刺鼻的焦臭味儿。见此情形,李强将车靠边停下上前查看。眼前的一幕让李强惊恐:一卷燃烧的棉被内露出一双赤脚……
人口排查、监控资料梳理、DNA比对……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这起高速公路焚尸案告破。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公安局民警向《法制日报》记者讲述了曲折的侦破经过。
多条线索悉数中断
李强的报警电话挂下没多久,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两级公安机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勘查。根据检验,死者系男性,年龄在18至25周岁之间,颅脑重度损伤为其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应为8月25日夜间。在现场,民警还发现有14号铁丝、15块外八字形绿化砖、两把烧焦的钥匙及一枚印有“杰克琼斯”字样的纽扣。
警方综合现场勘验情况分析认为,这是一起杀人、移尸、焚尸案件。警方决定,以现场遗留的绿化砖、烧焦的钥匙、“杰克琼斯”纽扣、14号铁丝为突破口查找尸源。另一方面,移尸必定有交通工具,有交通工具就会留下踪迹,应对在该时间段出入京藏高速包头至临河段和110国道临河至包头段的车辆进行排查,从中发现线索。
几经辗转,民警在包头市一家模具厂找到了与现场物证一样的绿化砖。据该厂负责人介绍,这类砖头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护坡和住宅小区绿化,用途相当广泛。绿化砖这条线索已没有意义。
警方走访“杰克琼斯”服饰专卖店,获取到640名VIP会员信息,经逐一核实,最终均已排除。在对包头市近700余家五金商店的摸排中发现,这种14号铁丝用途十分广泛,每天的出货量都在十几吨,根本记不清哪些人来买过。
警方随即聘请沈阳刑警学院专家给受害人画像,制作成22000余份协查通报,通过媒体播出协查尸源布告,对提供尸源信息者奖励人民币3万元。与此同时,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将无名尸体DNA数据上传,请求各地公安机关与失踪人员进行比对。但是,经过连续20余天的工作后,所有的工作小组均无功而返,案件调查陷入了僵局。
又是一次案情分析会,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局长王平提出一个设想——如果死者是外地人,凶手不说谁会知道死者的身份?基于这一判断,专案组对侦破思路做出调整,一部分民警继续查找尸源,其他警力全部调阅监控视频排查嫌疑车辆。
柳暗花明又一村
警方调取了26个收费站8月26日零时至22时的进出口监控录像,逐一查看。500余小时的查阅,一辆悬挂蒙BR××××号牌的黑色丰田轿车进入民警视线。
监控录像显示,这辆黑色丰田轿车于8月26日4时11分从包头西入口驶上高速公路后失去踪迹,在白彦花、公庙子、乌拉山镇、西小召、五原直至临河区出口均未见到该车离开。而调取高速收费站的收费资料显示,一辆牌号为蒙BR××××的黑色丰田轿车于1小时40分后驶出乌拉山镇高速收费站,监控录像显示出该车车牌号码被人为遮挡,收费时的车牌号是驾驶员自报的牌号。经过仔细比对,车牌为蒙BR××××丰田轿车与BR××××丰田轿车在多个细节上完全吻合,可以认定为同一辆车。民警获取情况后,驾车从包头西入口上高速,以正常行驶速度行驶至乌拉山镇出口,用时50分钟,而该黑色丰田轿车用时1小时40分钟,大大超出正常行驶速度范围且离开高速时故意遮挡车牌,调取该段高速沿途服务区监控,也未发现该车在服务区停留的痕迹。蒙BR××××黑色丰田轿车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办案组民警迅速通过车牌蒙BR××××找到车主王某。据王某回忆,他的车牌于8月25日白天被盗。警方查阅车辆信息显示,蒙BR××××号牌登记显示为一辆黑色奇瑞轿车。线索再次中断。专案组研究认为,以上种种恰好说明这辆黑色丰田轿车有作案嫌疑。
就在民警继续查找这辆黑色丰田轿车时,8月26日5时55分,一辆悬挂蒙BH××××号牌的黑色丰田轿车经110国道乌拉山镇收费站由西向东行驶,进入京藏高速。经过比对,此车与嫌疑车辆的多个细节吻合。民警随即找到车主栗某,据车主描述,他的黑色丰田轿车于8月25日晚上借给一名朋友辽宁老乡臧某,8月26日下午臧某将车交还。
臧某此时身在何处、住在哪?面对警方的询问,栗某却称完全不知情。既是老乡朋友,又借汽车,怎么会不知道住处?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说服教育,栗某终于说出实情:臧某还车时全车经过仔细的清洗,臧某在包头市昆区某小区6号楼4单元4楼西户租房暂住。
民警迅速赶往该住址调查,发现租住者已经退房搬走,不知去向。民警用焚尸现场遗留的钥匙开门,门锁应声而开。经勘验,屋子已经经过仔细的清理,并且有人为泼洒的油漆痕迹。
通过人口信息比对,警方发现,臧某原来是2011年内蒙古阿左旗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的在逃人员,同时因该案被网上追逃的还有一名叫姜某的辽宁籍人。警方比对视频监控显示的车辆抓拍图片,发现嫌疑车辆驾驶员及副驾驶座上的乘客正是臧某和姜某二人。
逃亡途中再次犯案
经过调查核实,辽宁省鞍山市人臧某,常年盘踞内蒙古乌海市、阿拉善盟等地,召集姜某、王某等一些人,以放高利贷、组织聚众赌博、敲诈勒索、替人出头打架等方式聚敛钱财,为霸一方。尤其是姜某,生性粗鲁,体格强壮,对臧某忠心耿耿,言听计从,为二号人物。臧某与姜某、王某、彭某、崔某等人于2011年9月受雇于他人在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持棍棒等殴打受害人李有峰、李有海、付新祥3人,致使李有海重伤不治而死。后彭某、崔某落网,臧某、姜某、王某脱逃,阿左旗警方随即将3人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9月28日下午,专案组再次得到线索,犯罪嫌疑人臧某有可能隐匿于包头市,警方迅速赶到嫌疑人住所附近。考虑到臧某、姜某二人均体格强壮,且身负两条人命,抓捕中必然拼死反抗,在狭小的空间内同时抓捕可能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抓捕组研究决定采取秘密包围住所、各个击破的战法。
9月29日7时40分许,姜某从住所走出,他丝毫没有察觉到周围的异样,像往常一样优哉游哉地朝一个早点铺走去。见时机成熟,民警一拥而上,将姜某扑倒在地并迅速制服。民警用从姜某身上搜出的钥匙,慢慢打开门锁,正在客厅看电视的臧某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民警摁倒在沙发上。
经审讯,臧某交代,其与姜某、王某3人自2011年在阿左旗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后逃亡包头市租房暂住,其间王某因不堪逃亡生活,向臧某索要现金20万元出去单干。8月25日20时许,王某酒后在租房处再次索要钱财,并持刀威胁臧某说,如果不给钱,就杀死臧某的全家老小。臧某见状,提起一个铁锤朝王某前胸、头部连击数下至其死亡。随后,臧某、姜某二人借车将王某尸体装入车中,然后换上蒙BR××××牌照行驶至乌拉特前旗段739公里+195米处抛尸,并浇上汽油点燃。随后二人驾车从乌拉山镇出口驶离高速,换上蒙BH××××牌照,沿110国道返回包头,臧某把轿车清洗后还给车主栗某。臧某称,蒙BR××××牌照奇瑞轿车车主王某本身就是自己的朋友,案发前几天此奇瑞轿车一直由王某借给自己驾驶,王某在警方调查时意识到警方要抓捕臧某,于是向警方撒谎说车牌系丢失。
目前,王某因涉嫌包庇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同时,被刑事拘留的还有涉嫌包庇的王某的女友詹某、臧某妻子菅某,臧某妻弟菅某、姜某妻子任某、臧某的朋友汝某6人。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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