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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租房市场日益火爆,很多青年人因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无力买房置业,大多都愿意赁房而居。但由于目前房屋租赁市场还尚待规范,所以不少租房者都有过上当受骗的经历。个别黑中介更是通过不法行为,使消费者蒙受了经济损失。骗你没商量,让许多求租者在通过中介租房时望而却步。 新浪网近日统计数据显示,在填写问卷的7224名北京租房者中,有49.9%的人遇到过租赁纠纷。其中60.5%的人选择“忍气吞声”,仅有18.7%的人借助法律手段。这组数据印证了多位采访对象的观点:房屋承租人权益难以保障,租赁市场亟待立法和规范。那么,中介公司都有哪些骗术,又该如何预防呢?
骗术一:发布虚假房源
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路边,一则中介广告上的房源售价比周边均价低了近三分之一。当记者打电话询问该套房时,中介人员却表示该房已租,不过可推荐另一套同样“优秀”的房源。随后记者又询问广告上的另一处住房,也被告知“已租出”。记者在某网站随机查询到一套带有照片的三居室住房,且注有“本人保证房源真实性”等字样。致电时被告知这房是另外一个小区的。中介表示,“房子都一样好,我可以带你看。”记者随即赶往这一小区,发现该房子的实际情况与照片中大相径庭。小区的绿树、车位全不见了,中介报价也明显偏高。
一名曾经做过房屋中介的包先生对记者说,放优质房源或低价房源只是吸引手段,这些手段业内人皆知。如今中介间竞争激烈,当租房者通过广告或网络找到中介,中介便会想方设法“粘”上你,并游说你租其他住房。更有甚者,当求租者首先会接到一份协议,大致内容是:必须先交300元信息费才能看房子。当求租者问到这房子的具体位置时,对方却支支吾吾,并拿出其他房屋信息让求租者再挑。包先生透露了其中的秘密:其实那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只是骗你到公司的“诱饵”。而协议中提到的信息费有效期是一年,其间他们会再给你提供一些房源信息,要么位置不好,要么价格偏高,总之,300元信息费基本就是白交。
骗术二:骗取房屋租金
璐璐和妹妹刚来北京不久,为了节省中介费,她们在一家小中介找了一套房源。房子是小两居,环境不错,价位也合理。因为是老房子,唯一的缺陷就是楼道有点黑。她和妹妹下班回来晚的话,多少有一点忐忑。
交了部分中介费和三个月房租,璐璐和妹妹就正式入住了。住了没几天,一到晚上总是有人敲门,璐璐和妹妹出去看了几次都没有人。开始时,她们以为是有人敲错门了,可是接下来几天,每天都会出现同样的情况,这让姐妹俩很害怕,决定退了房子,重找一套。和中介表明情况后,中介表示,合同签的是一年,还没住几天就要搬走,剩下的房费和押金不会返还。如果再找房子,还要收取中介费。
中介公司的包先生告诉记者,有些黑中介没有房源,这是他们的惯用伎俩。他们多会把房子租给单身的女孩,等房客租住没多久,晚上就去敲房门,租住的女孩子胆子小的,就会主动放弃房费,不再租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法中介公司打着房屋出租代理的名义,以各种优惠条件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的空置期,同时刊登低价出租广告吸引租房人士,如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屋租金,而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租金。不法中介采用这种手段,短期内便可积累大量的现金,然后伺机携款出逃,从而给业主及租房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
骗术三:收取额外费用
除了虚假房源这一损招,包先生说,在你第一步上当之后,中介就开始“拍胸脯、作保证”,进一步诱导你上当,如签订合同及付费之后,中介还要收取高额杂费。在京工作的吴晶经由中介租房,被中介收取了一千多元卫生费。吴女士说,签订租房合同前,中介人员态度很好,再三强调他们是一家大公司,服务不会差,而且店长承诺房租中包含每个月打扫一次卫生的服务。然而,消费者一旦入住,“要钱的”事儿接踵而至。吴女士告诉记者:“刚入住中介就来收取房间清洁费。还威胁说如果不交就得‘搬家走人’,并且扣押金。”无奈之下,交了1460元的卫生费,结果中介从来都没打扫过卫生。
骗术四:各种理由截留押金
今年初,文文和几名同学来京实习。通过房屋中介找到一处住房,由于实习期较短,打算只租三个月。在中介人员的要求下,他们交付三个月的房租及两个月租金作为押金,此外还支付了中介费用。然而期满退房时,几名学生被扣了900元押金。中介人员的理由是,你们走了房屋无人续租,只有降价才能租出,这部分要你们补偿。否则就会按照一天120元扣押金。
张先生和女友租住了一套一居室,合同上注明押金是一个月房租3100元,房子到期时,中介以房间物品有损坏为由,不予退还押金。张先生说,“实际情况是房子是2006年的装修,已使用多年,他的橱柜切菜的地方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一道裂缝长达20几公分;卫生间的天花板上有漏水,并能听到滴水声,卫生间门还有点关不上,凭以上几点中介公司以房子有损坏要求恢复原样为由不退押金。”
就合同期限问题,记者采访了房屋中介主管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并不存在要求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一年的情况。具体合同都是由客户和中介协商,而市住建委的合同只是示范文本,所有约定都可以协商更改。
骗术五:设置合同陷阱
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在委托中介公司为之出租或租赁房屋时,都要与之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如果租房者不认真阅读其中的条款,很可能会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里。
首先,中介公司与租客签订协议中,如果有类似“乙方与出租人交换各自的联系方式,或与之签订了有关定金合同,中介公司即完成了与乙方的委托合同,乙方应支付中介费”这样的条款,就要请房客提高警惕,中介公司很可能与其内部员工通过唱双簧的把戏,骗取房客的中介费。正确的做法应是在验证房东身份和房产权等相关证件,并与房东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做完物业交割后,才能给付中介公司相关费用。
第二,中介公司与房东签订委托合同时,应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约地点,最好是到中介公司去签,防止中介公司的业务员瞒着其公司与业主私下签约,则房主的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其次要详细填写物业验收单,应详细注明屋内各种设施的品名、品牌、数量、新旧程度等等,由房主和中介公司业务员共同签名确认后,并加盖公章,以防物品的毁损、丢失。
骗术六:拒绝提供服务
中介公司在出租房屋时,常会提供家具、家电,由于这些设施损坏,维修责任谁来承担的问题也很多,中介公司不按合同约定,拖延和拒绝提供服务,影响消费者使用的投诉也非常多。
刘凯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因公司无员工宿舍,与同事在外租房,因有男有女且浴室只有一间,浴室在一个房间内,生活不方便。租房时,他与中介协商可否在有浴室的房间内装一扇门,中介表示可以,两三天内弄好。两周过去了,刘凯打电话让快点弄,中介就敷衍几句。刘凯再打电话,表示如果你不弄我们自己弄,到时发票给你,费用从租费里扣。中介说,你们无权那么做,你租就租不租拉倒,但如果不租的话租金及押金都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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