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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11月11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前几天,青岛市有两个外地小伙来派出所自首,说自己偷了一辆摩托车,赶紧把我抓起来吧。原来这俩小伙是被失主逼得没办法了。
青岛胶南市公安局王台派出所副所长蔡超:“经过询问,这两个人在23号晚上在利群超市门口偷了一辆摩托车。”
核实情况之后,民警立即把这两个人带回了派出所。原来这两个人都是广西来青岛打工的务工人员,因为经常聚在一起喝酒,距离有点远,就想弄一辆交通工具。
犯罪嫌疑人熊某:“我和我老乡的厂,走路要十多分钟,我每天晚上过去喝酒,就想弄一辆交通工具。”
熊某立即自制了一套撬锁工具,当天晚上两个人喝酒之后,就来到了当地一家超市门口寻找下手的机会。不一会他们就看见有人把一辆比较新的摩托车停在门口。
犯罪嫌疑人谭某:“他(熊某)就去把摩托车线拔了,我说这个车有点面熟,好像是超市里有个人开的,我就进了超市,没一分钟我就出来了,他就把摩托车开走了。”
可是没想到的是,摩托车的车主第二天就找上门来了。原来这辆摩托车的车主赵某竟然是熊某的同事,熊某骑着偷来的摩托车大摇大摆去上班的时候一眼就被赵某认了出来。这个时候,失主赵某并没有急着报警而是提出要和他们私了。
犯罪嫌疑人赵某:“我当时也没想别的,就是在一个厂同事,他父母又来求我,要和我私了,我就说一个人拿两万块钱,我都不知道自己犯法了。”
随后赵某以报警为要挟,向谭某和熊某索要两万块钱才能私了。谭某和熊某拿不出这么多钱,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去派出所自首。
犯罪嫌疑人熊某:“他说每个人罚款也得五千,再加上坐牢,至少还要七八千,要我们每个人拿一万二。我说最多能拿五千,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只能自首。”
因为赵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民警立即抓捕了赵某。
青岛胶州市公安局洋河派出所张雪平:“盗窃行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不能私了,不能贪图小便宜。”
(本文来源:齐鲁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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