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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行人“中国式过马路”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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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3 17: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李志勇 万一)中国交警要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了。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民警对19名闯红灯的行人每人处以10元钱罚款,消息一经报道,立刻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

下这一“狠手”的是朝阳交通支队奥运村大队的民警,他们没有纵容“凑够一撮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的“中国式过马路”,半小时之内便查处了19名闯红灯的行人。

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朝阳区民警的这一举措是对该市公安局部署的“交通、治安、环境三大秩序集中专项整治”的迅速落实,这一专项行动将持续至明年3月。

如今,“中国式过马路”已成为公共交通中一大“安全杀手”。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李晓松告诉记者,在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各项因素中,行人和机动车的不文明行为所占比例在2成到3成。而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交通事故造成798人死亡。

实际上,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规定北京早已有之——2004年,《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1条规定,对有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的等十种行为的行人,处10元罚款。

但是,这项规定却并没有被有力执行。西城区一位交警向记者坦言,执行处罚面临两大难题:一是警力有限;二是处罚过程困难,一些人总找出例如没带钱等理由拒绝交罚款,民警就需要长时间做工作。

而不少市民则表示,他们知道闯红灯的行为不文明,也不愿意闯红灯,但有时却不得不这样做。

“留给行人的绿灯时间太短了,年轻人都必须小跑着才能过马路,老年人花的时间更多,不闯红灯怎么办?”家住右安门内的钟女士告诉记者。

市民张晓松则诉苦,有些红绿灯设置不合理,行人等待时间过长:“有的时候路上没车,也要等很久红灯才能过,很多人就不愿意等了。”他建议,如果希望杜绝闯红灯,政府也必须提高交通管理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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