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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女教师称被工商局干部强奸 警察10万收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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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3 23: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云南网


  昨日,一段流传在网络上的视频爆出,昭通大关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工商局干部涉嫌强奸女教师的案件中,该局刑侦大队一民警竟提出花10万元收买证人。这段视频是成都电视台“真相30分”栏目制作的一档节目。
  一民警10万元收买证据?警方否认
声称酒后被强奸的女教师
  事发酒店
  涉嫌强奸的黄兴贵  成都电视台“真相30分”截图
  涉嫌强奸案中的证人曾向受害人证实,节目中提出买证据的人就是大关县公安局民警刘义,但此说法遭到大关县公安局的否认。事情到底是怎样的?
  女教师称酒后被好友丈夫强奸
  “成都电视台‘真相30分’深入大关采访,昭通警方出10万收买证人,铁证如山。”这则在网上飞速流传的微博,被网友转发并向一些媒体官方微博、昭通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反映此事,还提供了视频网址。
  该视频报道的内容为:今年9月中旬,大关县某中学教师钟某带着同校好友余某在该县一家美容养生机构购买一种五清通体组合的保健品,花去余某1.515万元。
  余某使用这种保健品后觉得无效。10月12日下午,余某受好友郑华邀约到钟某家玩时,余某提出退货,但遭到了拒绝。接下来,郑华、余某到该县城一酒吧喝啤酒。随后,钟某的丈夫黄兴贵也赶了来。黄兴贵供职于大关县工商局下属的翠华工商所,曾当过工商分局副局长,现为副主任科员。酒后,几人又来到了该县城的1983歌厅唱歌。其间,黄兴贵频频向余某灌酒。两小时后,郑华提前离开,黄兴贵替余某在大关大酒店开了间房间。据余某说,当晚在这个房间里,黄兴贵强奸了她。
  直到14日,余某才把一切告诉了丈夫艾某。在艾某的支持下,余某报了案。余某说,报案10多天后,警方都没立案,于是她开始发帖讨要公道。
  本月11日播出的这档节目中爆出:大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刘义曾提出以10万元收买证人手中的证据。此前,而该事件迟迟没立案,直到长时间后才黄兴贵被警方刑拘。
  当事人妻子点燃“后院火”
  昨日,余某在电话里对本报记者说,当晚,黄兴贵确实强奸了她,发生在郑华与她分开后。而黄兴贵的电话昨日则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据悉,郑华在接受成都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说,喝酒当晚,黄兴贵频频灌酒,也灌过她。灌酒时,黄兴贵还说过“今晚想放肆下”,这也是她中途离开的原因。
  余某解释了延迟报警的原因:“如果我老公知道了这件事,一定会和我离婚,所以我就没及时报案。直到14日早上,钟某主动给我老公打电话说这件事,我才将事件告诉老公。”
  而钟某昨日在电话中坚称,黄兴贵没有强奸余某。她说,确实是她打电话将此事告诉了艾某,这才推动了事件的发展。至于为何这样做,钟某称:“他们勾搭在一起,我不能不说。”
  受害人称提出买证据的声音确为刘义
  节目里,郑华在接受成都电视台采访时说,有人向她索要该案的关键证据。音频显示有一男性声音说:“十万块钱”、“你把它拿来”。郑华在节目里说,那个男性就是大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干警刘义。不过,这份证据至今未示人。
  昨日,郑华告诉记者,这份证据是余某报案后第二天,她到黄兴贵家玩时录下的“黄和老婆间的谈话内容,黄承认当晚强奸了余老师”。
  “那天黄兴贵请我们喝酒,他从来没请过我们喝酒,我觉得这个人有些怪,万一发生什么事情好有个证据,所以就悄悄地录音了。”郑华说,这份录音证据没有公开的原因是“如果这个事情能公正地解决,我就不会把它拿出来;如果不公平的话,我才会把它公开。”郑华表示,她不想现在公开这份证据。
  当记者追问郑华提出花10万元收买证人的人是谁时,郑华以“我不想参与到这个事件中去”为由拒绝透露。记者数次拨打郑华的电话,核实是否是民警刘义,或者是大关县当地其他民警时,郑华仍拒绝直接透露男子身份,但她委婉地说“万一他是开玩笑说的”、“成都电视台的节目里说的是真的”。
  而据余某说,郑华曾告诉过她,提出收买证据的人就是刘义。余某说:“我也认识刘义,音频中提出买证据的声音确实是刘义的。”大关县公安局不愿置评
  昨日上午,记者拨通了大关县公安局及该局刑侦大队的电话。接电话的人说,刘义是大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而当记者提出希望核实《副局长的酒桌陷阱》视频中,花10万元收买证人的是否是刘义时,对方表示,如果是刘义的话,要看收买证据是个人行为,还是办案需要。如是办案需要,《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但对于刘义是否花钱买证据,刘义跟黄兴贵之间有什么关系,他为什么这样做,同时,之前不予立案,黄兴贵后又因涉嫌强奸被刑拘,为何会发生这样的变化等问题,对方没有回答。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大关县公安局政工室的电话,依然提出想要了解上述问题,但对方回复记者称:“按程序来采访。”而当记者拨通大关县政法委办公室要求了解上述问题时,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还没有注意到这个视频,不清楚情况,但会向政法委领导汇报。
  接下来,记者又先后拨通了大关县委宣传部和刘义的电话,前者一直没有给出一个明确说法,后者在接电话后称“打错了”。
  昭通警方称收买者不是民警
  针对此事,昭通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在电话里告诉本报记者,“开始时双方各自找了中间人来调解,余某一方提出10万元的索赔,而黄兴贵只答应赔6万元,因分歧太大才报了警。”由于事件发生后才报案,留下的证据少。但经大关县公安局认真调查后发现,视频中索要证据的男子“是中间人,他们的好朋友。不是刘义,也不是其他民警”。
  这名负责人还说,黄兴贵涉嫌强奸余某,被警方刑事拘留了,大关县警方向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批捕申请,但被检方退回补充侦查,退回的原因不清楚。据悉,11月30日,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做出了不予批捕决定。记者多次电话联系大关县人民检察院,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但据余某称,“我老公问过县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原因是证据不足。”
  大关县工商局拒绝回应
  余某还指责,是钟某、黄兴贵夫妇试图掩盖他们搞传销的行为。对此,钟某说,她只是带着余某买五清通体组合保健品,没有得到任何利益,也没有参与传销。
  余某称,这种保健品是一种非法产品,以前曾被央视曝光。记者在一家公安机关网站上的“警惕变相传销”警示中发现,公安已将销售“五清通体组合”列为传销活动。
  这种保健品的合法性到底如何?昨日下午,大关县食药监局员孙先生说,余某买这种保健品的美容机构是合法的,购买的产品也是合法的,但不清楚是否是传销行为。
  记者拨通大关县工商局办公室的电话,一名女工作人员说,黄兴贵是该局下属的翠华分局一名普通干部,但不清楚进展情况。至于黄兴贵夫妇是否参与传销,大关县工商局是否有调查过等问题,这名工作人员称不知道。记者问她,大关县工商局谁知道,她也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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