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网
据媒体报道,赵红霞辩护律师处1月30日称赵红霞已于2012年12月31日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目前关押在重庆市某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赵红霞后透露多处与外界所传不同信息:赵红霞称自己当年是被肖烨欺骗。赵红霞自始至终认为拍视频是为了达到肖烨“销售服装”的目的,而赵拿到的4万元被告知是业绩提成。目前律师已为赵红霞申请取保候审。
网友热议:赵红霞“敲诈勒索”了什么?
部分网民观点摘编:
赵红霞是反腐英雄
网友“你好啊”:她是一个女人,却睡了11位重庆高官(已知);她只用一张床单,却揭开了重庆反腐序幕;她拿到的仅仅是劳动所得,却让贪官丢了亿万家财;她不是党员,却深入虎穴反腐;她不是一个人在前线战斗,身后有老板在运筹帷幄。12个月11名高官无一幸免,把半个重庆骑在胯下,必将载入中国反贪史册!她就是山城名媛赵红霞。
网友“虚拟科经”:赵红霞自己当年被肖烨欺骗,赵红霞为反腐败作出了重大重要的突出的贡献,成为反腐英雄值得肯定,而害她的一定是腐败分子包括现在害她的行为。
网友“流年似水断想如花”:弱女子浑身是胆,匹马单枪闯宦海,本该授予反腐巾帼,无奈身陷囹圄。 谢作诗(浙江财经学院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教授):个人认为,色诱确属违法行为,该罚。但是红霞同志客观上也为咱党咱国家挖出了蛀虫,清理了门户,立了大功,应该重奖励。一码是一码,奖罚分开来算。 赵红霞“敲诈勒索”了什么? 网友“血色玫瑰41035095”:逮捕赵红霞敲诈勒索,显然证据不足,赵红霞起诉雷政富性贿赂倒是有依据。 网友“异乡快乐55562810“:很奇怪她敲诈勒索了什么?她从中间得利了什么?为什么永远是受害者被判有罪,施暴者倒成了受害者呢? 网友“三顾茅庐4128715”:赵红霞的“敲诈勒索罪”由不得检察院说的算,需要民众的参与来定夺,就算是检察院认为赵红霞有涉敲诈勒索之嫌,这种仓促定罪羁押是违背国际司法程序的合法性的,有滥用职权的嫌疑。 网友“老地狗子”:如果赵红霞敲诈勒索罪名成立,那些乖乖们就是受害者就无罪,这岂不自相矛盾?我替赵红霞呼冤! 赵红霞被捕揭示官强民弱现实 网友“金正哼元帅”:举报者比被举报者先入狱,受害者比施害者先拘留。这就是比阳光还公平的社会呀。 网友“民子007”:出卖国家利益的人被免职,出卖自己身体的人被逮捕! 网友“lingyundu”:对普通百姓的处理速度效率真高,可以说总是雷厉风行,对于贪腐分子却是一拖再拖,即使处理了不久换个单位复出,毕竟人家“符合相关规定”,惩罚性的法律针对老百姓,受益的规定只有官员可以享受! 网友“酒般浓郁4707951“:什么怪事情都会发生,某天这11位官员又会悄悄的复职,赵红霞一个弱女子却成了罪人。 网友“晨报一锅”:就像山西判了小偷死缓,而被偷一千多万的官员没事一样,重庆也要这么干了。 网友“jack_1008”:要抓就抓主谋和受贿的,就知道欺负弱势群体,法律都是给贫民搞的呀?网友“浅尝辄止51210379”:抓她只是暴露那些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尽快把被害者除掉,他们可以安心做官继续为所欲为。 网友“老等V”:赵红霞只是一个被利用为性贿赂的工具,受贿的官员都没逮捕,性工具却被逮捕了。你拿刀捅人,被逮捕的只是你的刀而已,这就是重庆执法机关的逻辑。 赵红霞的“多重角色”值得反思 网友“风情万种52897516”:赵红霞是戏剧性人物,是反腐英雄,击倒十几位官员。是犯罪团伙成员之一,用色相勾引官员,是性贿赂者。是金钱利益的受害者,为了金钱利益,不惜出卖肉体,是红颜祸水。是犯罪分子的替罪羊。 网友“只是听”:或许是为了警示吧!若不批捕,不知道会有多少仿效者步入敲诈勒索的后尘!其实她也是作为受害人被不法分子肖烨利用!那些官员除了自身不够硬,另外也可能是不愿给肖烨分配相关利益,否则何须会被敲诈勒索?若是已经同流合污,根本用不着这种手段。 3. 部分知名网络意见领袖观点 赵红霞是被利用的“棋子” 张鸣(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严格说来,赵红霞的行为的确有过错。但敲诈勒索罪的主体却不是她。她充其量是个被人利用的工具。 盛大林(时事评论员,东方今报编委):说实话俺很同情赵红霞。她不过是因为贫穷才出卖自己的肉体。虽然参与了敲诈,但实质上只是人家敲诈的工具。如果不是偶然事发外人也不知道那些事儿,以后她也可以像从良的小姐一样嫁人生子,过平常人的生活。但现在她却不得不站在聚光灯下……情何以堪呀! 郑树林民间艺人(五角场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佳木斯分中心老师):重庆不雅视频女主角被捕上海一名律师通过微博表示:“越来越多线索表明,赵红霞在重庆淫官视频案及所谓肖烨敲诈勒索案中纯属被胁迫的工具和受害者。呼吁社会各界不应拿她当笑料肆意嘲讽。”有其他律师还表示:“她也是一个受害者,因涉世不深而成为肖烨敲诈勒索行为中的一枚棋子。” 钱言(金网国际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事业部总裁):重庆赵红霞以敲诈勒索罪被捕一事。以托尔斯泰《复活》中那句话来评价:这个世界对她所犯罪行要远远大过她对这个世界所犯的罪。美丽和贫穷的结合注定是场悲剧。商人利用她,官员玩弄她,政治互斗两方的需要一而再再而三拘捕她。18岁那年犯事被抓过,5年后已为人母的她再次被抓。她只是棋子而不再是人。 重庆应把查处官员贪腐放在首位 张建民(新时代证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请重庆有关部门把精力放到对已免职的官员的贪腐调查上去,不要只盯着肖烨、赵红霞的敲诈勒索行为不放。无论是社会危害性和民众意愿,都应该把查处官员贪腐放在第一位,何况肖烨、赵红霞的行为客观上还为反腐立了功。 小裕老黄(浙江卫视《新闻深一度》制片人黄小裕):重庆官场淫乱事件如果真的只是赵红霞被捕、“十一厅座连襟”仅被免职,那么,本来有罪的赵红霞“以身试权反被权力关进牢笼”的遭遇必将引起公众对权力的进一步绝望。 王铮-鹿鸣于野(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政策模拟中心主任):赵红霞事件应有的社会反省:赵红霞已经被捕。赵红霞已经参与犯罪无疑应该绳之以法。关键在于赵红霞是否仅仅参与性贿赂行动还是参与策划,是否如网络报道,赵仅仅为获所谓“服装销售奖”。 案件背后质疑声声 罗昌平(财经媒体人):在同一张床上,弱势的女方刑事究责,强权的男方纪律处分,党纪似乎成了护身符。罪名方面,至少11人次的敲诈勒索是否成交,被索方经济何来;有无涉嫌性贿赂,应否追究受贿方刑责。。。。。。一连串的问号也是无处不在的鱼钩。 段郎说事(九江市公安局民警段兴焱):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非法占有的是公私财物。赵红霞勒索的是哪些公私财物?雷政富等尚未法办,赵却先行被逮捕,难免给公众造成这样的错觉:不见腐官入刑,但闻民女入狱。掩饰群众提出的问题,解决提出问题的群众! 雾满拦江(传统文化研究者,知名作家崔金生):新闻说,2009年重庆不雅视频案发,当局将此案雪藏,未追究涉案官员。后来视频案再发雷政富等人因暴露而落马,但最惨的还是赵红霞,她被捕罪名是敲诈。想问的是:既然赵是敲诈,2009年为何不追究?没人为此承担责任吗?那些个涉案官员难道是比小白兔还要清白吗?重庆对腐官的保护不遗余力呀。 盛洪微博(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比肖烨这家公司更为罪恶的是那个滥用公权力却不受约束的机构;比赵红霞更应被法办的是那些挟着公权力索要性贿赂的淫官。 方刚成律师(浙江金哲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红霞被捕的背后是中国改革陷入乱象丛生的危险,在法治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当前和未来都面临巨大挑战。 4. 媒体评论:不雅视频事件涉案官员须彻查 1月29日,《中国青年报》评论《以财产公示保护官员远离赵红霞》指出,反腐基本靠情妇是公众往日对反腐败的辛辣嘲讽,重庆不雅视频案又为活色生香的民间反腐传说增添了佐料。甚至有人将赵红霞捧为“反腐英雄”,官员以“不雅视频男主角”方式集体现眼曝光确实丢人,也是对反腐败制度的警示。英雄难过美人关是男性的弱点,如果这种人性的弱点加上权力的春药,就更如脱缰的野马无法控制了。而如果有被诱惑的机会,每个干部都可能成为“不雅视频的男主角”。而为了保护保护领导干部们“免于诱惑的陷阱”和远离赵红霞之祸。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非常有必要。 《光明日报》评论《不雅视频官员的经济问题须彻查》指出,如果对“重庆不雅视频”事件中涉案的党政官员和企业领导仅仅以作风问题处理,一方面可能让牵涉其中的有问题之人成为漏网之鱼;另一方面也会让个别腐败干部产生侥幸心理,以为自己也可以以作风问题代替经济问题,进而降低受惩戒的力度,减少违犯党纪国法的代价。如此一来,不雅视频事件对腐败干部所产生的震慑作用必然大打折扣。
5. 重庆纪委:依法依纪对雷政富不雅视频事件一查到底 1月31日13时许,重庆纪委就不雅视频事件回应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因发生于2008年,调查取证十分复杂,需要一个过程。自不雅视频事件来,重庆市纪委一直都在抓紧工作,丝毫没有掉以轻心,也没有遮遮掩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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