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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京华时报
“我只扎了4辆车的胎,说我扎了50多辆车,我不承认,之前承认是因为遭到了刑讯逼供”。昨天上午,43岁的男子刘昊在朝阳法院受审时当庭翻供。去年2月26日凌晨,在朝阳区团结湖北路上,刘昊持刀和锥子扎车胎时,被团结湖派出所民警张超发现。在追捕刘昊时,张超被刘昊手中的尖刀扎伤。
昨天上午9点多,刘昊被法警带进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进入法庭时,刘昊向旁听席上的几名亲属挥手,并不住地回头看。
检方指控,刘昊于2012年2月间的凌晨,在朝阳区团结湖北口、姚家园路边等地,先后4次持弹簧刀和铁锥等物无故将高某某等多名被害人停放在路边的机动车轮胎扎坏,涉案共计9.5万元。
2月26日4时许,刘昊再次在朝阳区团结湖北口作案时,持折叠刀将对其进行抓捕的团结湖派出所民警张超左胸部扎伤,经鉴定,张超伤情属轻微伤。
张超虽然受伤,仍然将刘昊抓获归案。
在庭审中,刘昊及其辩护人也提到,之前做过医学鉴定,刘昊患有抑郁症,有时精神不受控制,会出现反常行为,希望法庭能以此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但检方提交的刑事司法鉴定中提到,刘昊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最后陈述中,刘昊表示,自己确实做了扎车胎的事,这种行为确实是十分不妥的,愿意向受害者表示道歉,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检方建议,刘昊涉嫌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建议对其处以有期徒刑2年到3年。在昨天庭审中,法院未当庭做出宣判。
现场
嫌疑人否认扎50辆车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法官询问刘昊对此有无异议。刘昊当即表示,对于指控存在很大异议,“我就扎了4辆车的胎,不是50多辆,之前承认是因为遭到了刑讯逼供”。但由于没有任何证据,刑讯逼供的说法仅仅成为刘昊的自我说法。刘昊称,自己之所以去扎车胎,是因为事发地点本来就不宽,但是每到晚上仍然停满车,这些车挡住了行人的道路,他认为这属于违章停车。而这种现象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理,所以他要“用自己的办法解决”。
刘昊说,他先前从淘宝网购买了一把弹簧刀,这把刀就成为了作案工具,同时他还带上一个小锥子做辅助工具。刘昊供认,他发现“违章”车辆后,会用刀子和锥子对着贴着马路牙子一侧的两个车胎猛扎,得手后立刻离开。
2012年2月26日凌晨,刘昊作案时被团结湖派出所民警张超发现。原来,由于周边地区连发此类案件,团结湖派出所已经部署警力进行布控调查。发现刘昊形迹可疑后,张超立刻大喊:“别动,我是警察。”刘昊闻声后撒腿就跑,张超则紧追不放。跑了七八十米后,刘昊回头发现,张超已经扑了上来。刘昊持刀刺向了张超,导致张超胸部受伤。张超忍痛将刘昊擒获。
但对于这个过程,刘昊则不予认同。刘昊辩称,张超追捕他的过程中,并未表明身份,所以他误以为是有坏人追他。他回头发现追捕者扑了上来,两人的距离已经太近,刘昊抬起胳膊迎了上去,但他忘记手中拿着刀,在混乱中才刺中了张超,并不是故意要刺人。刘昊还说,张超掏出手铐后,他才意识到是警察在追捕他。张超命令他放下刀子,他将折叠刀收起,交给了张超,并主动伸出手来配合戴上手铐,“知道了他是警察,我就十分配合了,真的不是故意扎伤他”。
追访
受伤民警已转任刑警
时间已过去将近一年,在追捕中负伤后,经过精心治疗,张超很快便出院恢复了工作。记者昨天从朝阳警方了解到,张超的伤势已经完全恢复,目前他已不在团结湖派出所工作,而是转到朝阳分局刑侦支队参与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伤口早就愈合了,也没有影响现在的工作,谢谢大家的关心”,张超告诉记者,现在他在朝阳刑侦支队担任刑警,早已开始正常的工作。伤势也没有对他的身体造成影响。张超说,如果再次面对这样危险的情况,他依然会冲上去制服嫌疑人,因为这是他作为一个警察的本能反应。(记者张剑 王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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