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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世界日报
三枪杀死华裔女子黄梅 美国警察被认定自卫无罪
黄梅被警察打死已一年。(车管局照片)
2012年1月4日在罗斯密(Rosemead)射杀华裔女精神病人的一名洛杉矶县警员,经调查已被认定合法自卫杀人,不会面临刑事起诉。
「圣盖博谷论坛报」(San Gabriel Valley Tribune)从洛杉矶县地检处取得的公函显示,地检处认定警员范斯(Brian Vance)对40岁的黄梅(Jazmyne Ha Eng)射击两枪系出于自卫,因为黄梅手持铁鎚「冲向」范斯和另外三名警员。
黄梅患有精神分裂症,是亚太家庭中心(Asian Pacific Family Center)固定病人。根据地检处公函,她本预约2012年1月19日看病,但中心主任益田(Glenn Masuda)1月4日却发现她独自坐在候诊室。她身高4呎9吋,体重93磅,看来并不具有威胁性。不过益田发现她大腿上面放了一把铁鎚,对她问话得不到反应,还是决定打911报警。他在电话特别强调这是「低度威胁紧急情况」(low-level threat emergency situation),可能是未按时服药所致。
洛杉矶县警局据报派出四名警员前来,除范斯外,还有艾斯奎达(Daniel Esqueda)、曼兰德兹(Allison Melendez)和宋杰瑞(Jeremiah Song,译音)。四人讲好由范斯持枪随时应变,艾斯奎达则负责打电击枪。
当黄梅看到警员后,开始大吼大叫,并用右手高举铁鎚。艾斯奎达立即向她射出电击枪,但根据法医报告,电击枪只击中黄梅衣服,未命中身体。原本守在现场的警卫听到电击枪声音,赶紧离开。这时益田听到警员喊了好几次「放下铁鎚!」之后即听到三声枪响,不过并未亲眼目睹黄梅中枪。
根据地检处调查,由于黄梅中了电击枪仍继续冲向警员,范斯朝她上身开了一枪,但黄梅仍未倒下,他又开第二枪。不过根据法医报告,黄梅身中三枪,致命一枪在胸口,另两枪分别在左手和右上臂。
黄梅的姊姊黄南西(Nancy Eng,译音)是罗斯密市都市计画委员,她表示:「根本不该发生这种事。」她说,虽然事隔一年,家人仍未走出伤痛。不过因为有官司要打,律师交代不要说太多。她不清楚官司进展,这也让她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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