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陈庆霞信访案调查组8日公布调查结果,并公布相关处理决定。
丈夫劳教未及时终止
调查结果显示,陈庆霞长期上访的起因缘于其丈夫宋立升于2003年因故意毁坏非典检查站设施,被执行劳动教养。经调查核实,2003年6月26日,带岭公安分局呈报并经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根据宋立升违法事实批准对其劳动教养一年零九个月。2003年6月30日,陈庆霞到伊春市信访办上访,以宋立升有精神病为由要求取消劳动教养。2003年7月2日,专业医疗机构对宋作出延迟性心因性反应,属限定责任能力的医疗鉴定。伊春区法院于2003年11月2日作出撤销宋立升劳动教养的判决,但带岭区公安分局仍然对宋立升实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致使对宋立升的劳动教养没有及时终止。
未发现体罚虐待证据
调查称,关于陈庆霞反映其在2007年4月至2008年12月被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期间被打致残问题,没有证据证实陈庆霞受到过体罚和虐待。根据调查了解,陈庆霞曾于1990年10月17日骑自行车穿越公路时被摩托车撞倒,致使其腰部受伤。1991年9月经省司法鉴定为“胸12腰椎压缩性骨折,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现下肢瘫痪的原因经哈医大诊断系腰伤复发所致,经多次治疗没有恢复。
儿子走失系因接访不当
调查发现,关于陈庆霞反映2007年4月她在北京被接访时孩子走失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带岭区的接访人员处置不当,没有将其孩子一同接回,致使孩子走失,后虽经多方寻找,一直未能找到。
三人被免职立案调查
调查组对相关人员责任也进行了认定。带岭公安分局原局长杨华和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魏连祥对陈庆霞上访问题的起因负有领导责任。带岭区现工会主席、信访办原主任杨海峰对陈庆霞孩子走失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对事件责任人初步处理情况如下:对带岭公安分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魏连祥免职,立案调查;对市公安局法制办副主任杨久敏免职,立案调查;对带岭区信访办原主任、现任带岭区工会主席杨海峰免职,立案调查;带岭公安分局原局长杨华因另案已被双开和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对涉及陈庆霞上访事件的其他责任人,伊春市纪检监察机关正在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将依法启动国家赔偿
伊春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单位认真吸取陈庆霞事件的教训,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市委近期已按中央和省委要求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同时作出了《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对现有的信访积案进行认真复查,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鉴于有关执法部门存在执法过错,带岭区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启动国家赔偿。对陈庆霞的生活照料和治病问题,带岭区政府将继续负责,并继续承担其丈夫在精神病院的治疗费用。鉴于陈庆霞已没有住房,带岭区继续给她提供住房。伊春市和带岭区将继续加大对陈庆霞走失儿子宋吉德的寻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