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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除党籍,免去镇长职务,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 记者今天从晋城市纪委、市监察局获悉:沁水县端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伟虎在该县西苑小区倒车时,将小区门卫撞倒,又将小区内停放的12辆汽车和一辆自行车撞坏。经交警部门鉴定,张伟虎属醉酒驾驶机动车。针对张伟虎违法违纪问题,晋城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依法免去其镇长职务。
该事件发生于8月31日晚9时许,张伟虎驾驶端氏镇政府牌号为“晋E64698”的现代轿车在沁水县西苑小区内倒车时,将该小区门卫张某撞倒,后又将小区内停放的12辆汽车和一辆自行车撞坏。事发当晚,沁水县公安局对张伟虎进行讯问并立案调查。
9月2日,沁水县公安局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张伟虎采取强制措施。9月3日,沁水县人大常委会做出对张伟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9月6日,张伟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沁水县公安局取保候审。9月16日,沁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沁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晋城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恶性事件再次发生。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午间饮酒、值班时饮酒、公共场所着制服饮酒及酒后驾车等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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