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二儿 于 2013-5-29 19:52 编辑
据澳洲新快网报道,5月10日,站在悉尼巴拉玛打地方法院的法庭内,悉尼华人刘女士怎么也不相信自己会迎来这样的判决结果:当女法官Knight说出“被告人刘女士人身伤害及非法闯入罪名成立,依法接受罚款并留下犯罪记录”时,要不是辩护律师Robert一再转身示意她不要出声,她估计自己要哭出声来。 “我一定要上诉。”走出2号审判庭,泪水一直在眼眶里打转的刘女士将自己的决定第一时间告诉了律师。“我仍然相信法律的正义,一定能还我清白。”
邻居噪音太大投诉无果 上门反映却招官司 自从去年年末搬到悉尼西北区的新家,用刘女士自己的话来说,就开始了一场“噩梦”。“隔壁住的小青年,整晚开Party,一到深夜,就噪音不断。”提起这个已经不算新的邻居,刘女士一家是愁眉不展,因为卧室正好靠近两家共有的车道,受到噪音的影响也最大,“有时候,睡着了都会被吵醒,我的丈夫每天5点半就要出门工作,睡的很早,这样的噪音,我们实在受不了。” 起初以为正赶上圣诞节,所以Party特别多,哪知道等大大小小的节都过完了,深夜的噪音却丝毫没有消停的迹象,“Council也投诉过,也报过警,但两方似乎都在踢皮球,说谁也没法子天天管。”就在这个时候,更让刘女士生出无名火的事情发生了,“我听说马路对面的一户人家向警方投诉,说我们家经常发出噪音。”刘女士推测,对面的那户人家和自己的邻居经常往来,不知道是否因为之前的投诉结下矛盾,“我制造噪音,这不是无中生有嘛?” 今年3月的一个傍晚,刘女士一个人穿过马路,到了对面的这户人家,“我想和他们聊几句,如果之前有什么误会,可以当面解释清楚。”让刘女士想不到的是,这一趟“求和”之行却给她日后带来了无尽的麻烦。 穿过那户人家的前院,刘女士站在门前,敲了几下门后,那户人家的男主人出来开门,一看是刘女士,他显然有些吃惊。 “还没等我张口,他就双手一下子抓住了我的两个胳膊,把我使劲往外面推。”刘女士说,自己哪里是这个身高超过180公分,体重90多公斤的大汉的对手,几下功夫,她就被这个嘴里骂骂咧咧的白人推出了前院,掀起自己的袖子一看,几道鲜红的勒痕已经赫然出现在上臂。 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刚在还站在前门的刘女士还没来得及说上一句话的,就已经被推出了前院。“我都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是觉得胳膊火辣辣的疼。” 就在这个时候,刘女士做出了一个让她至今都后悔不已的决定,她要没有转身回家寻求丈夫的帮助,也没有带上任何见证人,而是再一次走进了这户人家的前院,“他凭什么这么对我,我要去和他说清楚。”当时的做法让刘女士在法庭上的证词显得势单力薄,“没有人相信我对之后所发生的情况的叙述,包括法官。” 但这次她却迎来了一个更糟糕的结果。“他开门就冲我的胸口打了一拳,打的我踉踉跄跄的往后退了几步。”一说到这里,刘女士的情绪就激动起来,“他还是冲我骂着脏话,和第一次一样,抓起我的胳膊就把我往外推。”但这一次,刘女士没有再选择“束手就擒”,而是选择了回击,“我就动手抓了他。” 但刘女士的力量哪里敌得过这个90公斤的大汉,很快,她又被“赶”出了前院,看看身上的抓痕,刘女士所受的委屈一时间全部迸发出来,“我哭了出来,但又怕我五岁的儿子看到。我擦了擦眼泪,走回家报了警。”
苦无对证 被捕更败诉 报警的时间是晚上7点多,但一直等到8点半,两名来自Castle Hill警局的警察才敲开了刘女士的家门。但警察很显然是“有备而来”,刘女士称,那户人家也选择了报警,警察在先到了马路那边了解情况,然后才到她家。 在被确认了姓名后,让刘女士感到吃惊的一幕发生了,“他们掏出手铐,没有询问我任何关于刚才发生的事件的陈述,就冷冰冰的告诉我‘You are under arrest’(你被逮捕了)。”而这一切,就发生在刘女士五岁儿子的面前。 应刘女士的请求,中国驻悉尼总领馆的领事也在5月10日来到巴拉玛打法庭,旁听了审讯的全过程,针对刘女士反映的“中国公民受到警察粗暴对待”一事,该领事表示,将通过正规途径,向澳方进行反应,希望澳方调查两名警察是否存在违规执法。 而被捕的一幕至今让刘女士无法释怀,“现在我的儿子问我,妈妈是不是坏人,因为我们一直都教育他,警察代表着正义,而这一幕就在我的家,我的儿子面前发生了。”说到这里,刘女士已经泣不成声,“他们至少问问我案件的情况,听听我的看法,即使我有一万个不对,怎么能在我的孩子面前对我这样?”
律师建议 民众维权应保持警惕 刘女士的律师表示,在庭审过程中,刘女士没有任何证人能证明她所说的情况,而对方则拉来了当时在屋内的女朋友和另外一个朋友,控告刘女士擅自闯入以及人身攻击。“这恐怕也是败诉的原因之一。” 而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熟知案情的律师也表示,其实这个案件折射出的是中西方文化观念的差异,“在中国人眼里,可能感觉去邻居家说理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而是外国,可能就牵涉到擅自闯入或其他法律问题,而且在遇到这类邻里纠纷时,最好和家人同去调解,也可以避免陷入万一被人控告,无人证明的困境。” 评语:其实也没有被冤枉,华人不懂,外国有个隐私权,别人的家没有请你不可以轻易去,有不对的可以向市政和警察局投诉,千万不要自己去说理,以免落入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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