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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有这样一位图书馆馆长,总在每天早上8点亲自为图书馆开门,并对第一批踏进图书馆大门的读者致意请安,然后再巡视一番后才去开自己的办公室。对此有人质疑:馆长有必要做这些小儿科的事情么?而他的回答却是:“我来开门,是因为这个是我一天做的事情里,唯一能对图书馆真正有用的。”读罢,不禁有股醍醐灌顶的感觉震颤心头。薬剤師 求人不妨扪心自问:我们每天所做的事情里有哪些是真正有用的呢?这使我忽然记起一句话:“越是朴实的东西,越能给人一种自然的美感;越是平平淡淡的东西,越能流露一种本能的真实”。
人说“人到三十一碗粥”,说的是人到三十岁这个年龄,一切都有点听之任之的味道。我就有这种强烈的感觉。比如精神和能力都不再敢与十八九小伙子媲美,最近膀子疼得要命就是明证。于是,再出新作品便深感进入死胡同,只好在工作之余追思逝去的岁月。“怀旧是一个人衰老的标志”。我不知道这句话是否正确,但在老早之前我就患上这个毛病了。株并且越来越深刻的感觉到,怀旧是一种经过时间沉淀的最清纯的美,是一种对朴素的向往。这首先使我想起小时候穿衣服的经历来了。
记忆最深刻的是小学时候风靡一时的“皮夹克”。最初是班上家境最好的同学穿了一件,而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其他同学也纷纷效仿之。但后来经过时间的证明,发现后来的这些“皮夹克”其实都是人造革的。我身上穿的那件就是最好的例子:刚买来时很华丽,ローン甚至看上去还有点珠光宝气的感觉,但没过多久就逐渐掉皮,先是袖口、领子,接着是布袋、拉链处,最后满目疮痍直至不得不痛心扔之。于是,“皮夹克”便迅速成为历史。于是,我又回到了穿别人替换下来的衣服的生活常态当中。那时候,农村的孩子是几年才勉强穿上一件新衣服的,平日都是穿亲戚朋友给的大龄孩子替换下来不穿的衣服。比如大姑大姨家哥哥姐姐的衣服,我都不止一次的穿过,甚至到了初中时候还保持着这个“光荣传统”。至于新的,除了有一年到邻村参加期末考试,母亲托人给我做了一件套棉袄的上衣外(那时候里面穿棉袄,外面要套一件外套,以示体面,大人小孩都是如此),到现在仍然历历在目的,当属第一次穿上运动鞋了。那时候叫“钉子鞋”,就是底板上布满了橡胶钉子的那种。那天下午放学回来看到父母从镇集贸市场上买回的崭新的运动鞋,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立即扔下脚上的破布鞋,在赶往学校上晚自习的路上,一蹦三尺高——这是我第一次穿上运动鞋。须知,那时候家里人能到20华里之外的上游镇上去赶个集贸市场,就可谓是一种莫大的“光荣”了。
或许是这种贫乏的生活使然,直到到城里读师范学校的时候,我还坚持这种观点。比如,外套一直坚持穿校服(因为其他的实在没有拿出门来的衣服),洗涮的时候就穿上姑父替换下来的“西服”;皮鞋就到官寺商场买15元一双的(据说现在官寺一带仍然有卖这种鞋子的)。衣服不一定要经常穿新的,但一定要干净整洁。这个观点影响了我二十几年。结婚后,在妻子的影响下,特别是随着近几年经济状况的略微好转,才使我逐渐有所改变。比如衣服除非不买,买就买件好的,像样的。比如,一身昊宝穿了四年,还是崭新如初;一双奥伦皮鞋(和昊宝都是结婚时候买的),穿了三年多,依旧那么舒适……或许,用不了几年,这又会成为一种返璞归真的朴素。
衣物过时了可以买新的,但有些东西永远不会过时。怀旧使我进一步认识到,犹如美丽的蝴蝶从痛苦丑陋的虫蛹中化来一样,人真正的快乐其实是从心灵深处的朴素中体悟来的。这或许就是关于朴素生活的最好诠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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