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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珍委托其长子再次持《接谈预约单》于2011年10月21日到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第四候谈室接谈。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327室男性法官告知;王淑珍其长子《徐州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一案。最高法院以【(2010)行监字第(0182)号】裁定撤销【(2008)苏行审监字第(0126)号】发回江苏重审。
同日下午。王淑珍其长子在全国人大来信来访接待处。领表,登记后。在全国人大3025(江苏)室女性杨主任和男性王工作员接谈。他们告知:督办《徐州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两个月后等候消息。
王淑珍长子并且留下联系电话:13852485501或0516——82276612
江苏省徐州市王淑珍活剥行政审批权限行使不当的徐州市汉画像石艺术馆(云龙山)二期扩建。徐州市汉画像石艺术馆(云龙山)二期扩建是既得利益者工程,既得利益者盗抢王淑珍的房产,财产。既得利益者为掩盖其犯罪事实倒打一耙使王淑珍一家三口判刑入狱,其夫六十多岁工伤待养被打骨裂(三根肋骨),使其两岁的孙子和其母亲露宿公厕在‘非典’严重期间;为官者假公济私,以行政权干涉司法权,依法治民,依法盗抢,依法腐败。
徐州市汉画像石艺术馆是“形象工程”。她挪用了国债1500万的违规工程。她“挂羊头卖狗肉。”
徐州汉画像石艺术馆诉王淑珍拆迁安置纠纷一案【(2008)苏民一申字第(0486)号】是既得利益者“依法”盗抢王淑珍一家。
其引起的王淑珍“民告官”的诉讼:
徐州既得利益者扣住最高法院下达的撤销《徐州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2008)苏行审监字第(0126)号】发回江苏高院重审的裁定。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9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徐州市汉画像石艺术馆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案【(2010)高行监字第(072)号】
拒不执行一案【(2009)苏刑监字第(0229)号】在江苏省高级法院立案已经24个月了。我们等此立案通知书等了7年。7年哪!
近十年地诉讼,不如强权者的“扣”字决!
近十年地诉讼,不如江苏高院的“拖”字诀!
关注徐州,关注徐州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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