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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业立法——曙光背后的参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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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11: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任沁沁)她不喝酒,也不懂酒,但她呼吁酒立法。两年奔波,三次提案,曙光终来。她叫蒋秋霞,在中国诗酒文化协会担任常务副会长。


2011年1月30日,在全国政协1月25日向国务院提交《关于尽快制定酒类管理专门法规的调研报告》后,国务院主要领导于1月30日给予了重要批示。

中国酒类立法终见一缕曙光。至此,蒋秋霞呼吁酒立法已有三年时间。

在古代中国,酒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与政治、经济、农业生产、商业、历史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与消费者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关系到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的产业,解放至今却没有出台一部完整的酒类管理法规。”蒋秋霞说,缺乏法律法规制约,致使酒类行业暴露出种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税收、粮食资源的安全,也直接关系到民生问题。

2009年、2010年,她先后自己组织和参加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组织的调研组前往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山西、陕西等主要酒类生产地区及上海、广州、深圳等主要酒类消费地区进行酒类现况调研。

“走得越多,发现的问题越多。”蒋秋霞列举酒类生产和销售环节中的种种问题:市场缺乏准入标准,地方保护严重,非法企业远多于合法企业;管控不力,市场竞争无序,制假售假猖獗;酒类消费缺乏规范,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等。

2009年12月,全国政协酒类立法调研组正式向国务院提交《关于尽快制定酒类管理法规的调研报告》,2011年1月25日,全国政协再次向国务院提交《关于尽快制定酒类管理专门法规的调研报告》。

2011年两会,蒋秋霞第三次提交酒类立法提案。这次,她的提案中明确提出了为尽快制定酒类管理条例,建议商务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将酒类管理条例列入本年度立法规划的建议。

为了配合及加快酒法出台的进程,蒋秋霞自己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完成了《酒类管理条例》(草案),供有关部门参考。这份凝聚了她三年立法路的《酒类管理条例》草案建议稿,表达着业内对酒类立法的殷切观照。

“民生无小事。酒类立法事关国家、事关民生、事关行业。”蒋秋霞认为她所做的事情都是全国政协委员的应有职责。“参政议政,不仅是坐在会堂里讨论,更应该走到民间,走进百姓的心坎里,了解百姓的心声困惑,促成社会最迫切问题的解决。”

这已经是蒋秋霞委员的第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的任期了,在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任期里,蒋秋霞委员已有5个提案获得全国政协优秀提案奖。时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的她,提出了关于《建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安老养老工作》的建议案,推动了中国老年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时任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的她,连续五年提出《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的建议案》,2010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颁布。201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

2011年3月1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用几乎整页纸的篇幅向大会报告了关于加强诉讼调解,推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三者之间在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那一刻,坐在委员席的蒋秋霞被一个委员参政议政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而深深的感动了。

“一部法律法规的酝酿、出台,听民意、得民心,这是中国民主法治的具体表现。”她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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