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关山月 于 2013-9-14 17:27 编辑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31岁男子被甩持刀杀18岁女友 庭审称因为太爱她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 通讯员李佳)18岁女子提出分手后遭男友杀害,针对检方的指控,其31岁男友在受审时称这一切都是“因为太爱她了”。 做海员两人聚少离多 1982年出生的被告人曹洪铭,曾因犯放火罪于200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8年3月刑满释放。此次据检方指控,曹洪铭在18岁的女友石某提出分手后,二人产生矛盾。今年3月9日20时许,曹洪铭跟踪石某至本市大兴区黄村镇观音寺某居民楼前,持铁锤击打石某头部,并持尖刀刺击石某的颈部,造成石某左侧颈动脉完全断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没意见。”听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曹洪铭平静地表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他很少发言,每次都只回答两三个字,唯独说到与石某之间的交往时才侃侃而谈。 曹洪铭说,他2008年刚被释放时投宿宾馆,正好石某是宾馆前台,两个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还互相见了双方父母,之后他就去做了海员,结果因为聚少离多两个人渐行渐远。 女友离京谎言被撞破 今年1月初,曹洪铭回国休假时去找石某,二人生活了一周后石某再次提出分手,并谎称自己已经辞去了工作要回老家。3月初,休假期将满又要回到海上的曹洪铭,决定再故地重游,回到原来二人的暂住地看最后一眼,结果他却意外得知石某压根没有离开北京。 受到刺激后,曹洪铭到超市买了把水果刀,案发当晚一路尾随石某回到暂住地,大喊了一声“你为什么耍我”后就抄起锤子等工具扑过去,看石某倒地后他又将刀插进了自己的脖子。 根据警方录像等显示,民警接到曹洪铭同事报案赶到现场时,二人都倒在血泊中,石某还能指认正是曹洪铭杀害了她,而曹洪铭则一句话也不肯说。经鉴定,曹洪铭构成了重伤。 检方考虑其系累犯等建议判处曹洪铭死刑,曹洪铭自己表示“赔多少钱也抵不上一条命,我连命都愿意赔”。临被带出法庭前,其向石某的家人深深鞠躬致歉。他痛哭着说,“都是因为太爱她了”。目前,石某家属索赔9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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