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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利用钓鱼岛为开火埋伏笔 无视和平宪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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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3 06: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人民网-军事频道  



   人民网10月23日讯 (张洁娴)日前,日本方面批准击落所谓“侵犯领空”的外国无人机。军事专家宋晓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日方此举违背了和平宪法中关于开火条件的解释,在未来重新解释集体自卫权后,这一做法将变本加厉。

日本政府相关人士20日透露,针对“侵犯日本领空”的外国无人机,如果其无视日方警告,日方将采取与有人驾驶飞机同样的强制措施,可将其击落。本月11日,日本防相小野寺五典已将上述处理办法上报首相安倍晋三, 并已经获得认可。

宋晓军表示,日本为使用钓鱼岛争议作为杠杆埋下了伏笔。在此前的日美2+2会议同意日本在2014年重新解释集体自卫权,而在此之前,日方的所有军事行动仍然按照其和平宪法第九条的第一款和第二款来执行。以此为依据,按照日方解释,开火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对日本造成紧急破坏;除了使用武力外,其他手段无法消除紧急破坏;即便使用武力,也是在最低的允许限制范围之内。

宋晓军分析称,按照这三个条件,日方对无人机的所谓“入侵”开火,已经忽略掉既定程序。日本越过宪法第九条的第一款、第二款,关于开火的三个条件的解释。而明年重新解释集体自卫权以后,这一做法或许会更加变本加厉。

针对日方所宣称的将考虑击落中国无人机的说法,中国国防部曾坚决回应强调,日方说法的前提是臆造的,意在蓄意挑衅,制造紧张空气。中国军队飞机不会侵犯他国领空,但也绝不允许别国的飞机侵犯中国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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