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联合国新闻网
第68届联大10月31日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国际法院的工作报告。日本外务省中国及蒙古课课长石川浩司(Hiroshi Ishikawa)当天与会并讲话,称该国在南极海域捕捞鲸鱼属“科研活动”,并未违反《国际捕鲸管制公约》。
日本代表石川浩司31日在联大有关国际法院工作的全体会议上发言指出,近年来,国际社会将该法院作为解决争端的论坛选择之一的做法日渐深化,且交由法院处理的案件范畴也愈发广泛,其中包括边界、海洋和环境争端,以及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人权法等。日本高度重视在国际层面加强法治,赞成将国际法作为平息激烈争端和化解紧张局势的一个工具,让当事各方用同一种法律语言进行交流。
今年6月底,澳大利亚控告日本以“科学研究”为名在南极洲进行商业捕鲸、违反《国际捕鲸管制公约》的诉讼案在国际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日方参加了口头辩论。石川浩司指出,这显示出日方希望利用国际司法程序和平解决争端的意愿。
石川浩司表示,参加口头辩论为日本提供了一次机会,向国际法院、乃至全世界详细展示日本科研捕鲸活动的真相。在法律和事实的基础上,日本向国际社会展示了其捕鲸特别许可是完全符合《国际捕鲸管制公约》要求的。日方坚信,国际法院将依照法律程序和事实证据作出公正的判定。
石川浩司同时表示,国际社会必须抓住当前契机,让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成员国普遍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将有助于提高法院的作用。日本自1958年便开始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并吁请尚未接受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国家尽快采取行动。
在当天联大全会上,包括伊朗、新西兰、俄罗斯、美国等15个国家的代表先后发言,对过去一年来国际法院的工作表示赞赏,并对该法院在和平解决国与国之间争端方面所发挥的日益重要的作用予以积极肯定。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裁决机构,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由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选出的15名法官组成。截至目前,国际法院共有193个成员国,其中共有70个国家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