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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病邪教——法轮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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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21: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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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作者 亚历山大·德沃尔金
  今年(2011年)10月27日,俄罗斯克拉斯诺达尔五一区(Pervomaysky)法院作出裁定,将臭名昭著的李洪志所编撰的《转法轮》及其他法轮功出版物定性为极端主义刊物。此案从2009年9月开始,目前总算有了定论。当然我们还必须等待上诉法院的决定,如果法轮功组织上诉失败,那么《转法轮》及另两本法轮功出版物将在俄罗斯全境被禁止出版和发行。我们可以从维基百科对法轮功的介绍来了解这一裁定的重大意义:
  “法轮功的主要教义记录于《转法轮》一书中,该书1995年以中文出版,此后被翻译成38种语言。”
  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明白,禁止出版《转法轮》将使法轮功难以在俄罗斯发展壮大。
  毫无疑问,五一区法院的这个决定将会引来法轮功在俄境内的大规模抗议活动,并有可能蔓延到其他国家。问题是:我们可以认为法轮功理论的教唆和实践是极端主义的么(也就是说是对人类、家庭、社会和国家具有威胁)?此外,我们是否可以认为,法轮功的文字材料也具备同样的危害力呢?毕竟在信徒的眼中,它是由“师父”李洪志所著,也是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神圣经文。
  对于法轮功所有的这些危险方面我们都能一一单独去审视,但由于今天演讲时间有限,我无法这样做。所以我今天主要是针对一个方面,即围绕李洪志编著的《法轮大法》一书(这是第一本被译成俄文,并在俄罗斯境内发行的法轮功书籍),研讨一下李洪志声称的法轮功的“祛病”功能,如果不能祛病是否会危害人体健康。
  相当多的邪教阻止信徒接受医学人员的帮助,其实这还是保守的说法——一些邪教甚至明文禁止信徒就医,即便在需要急救的情况下也是如此。例如,邪教耶和华见证人规定,信徒即使在生命危急关头也不能输血;邪教科学教派则强烈反对信徒求助精神病学家或心理学家。此外它还声称,其成员只要登上该教“完全自由之桥”就能变得完全健康,从此再也不用就医;新五旬节运动的领袖们声称可以通过圣灵的能力治愈所有疾病甚至复活死者,如果一名新五旬节运动的教徒生病就医的话,就会被认为信仰不坚定;西伯利亚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区臭名昭著的维萨里昂(真名谢尔盖)自称是耶稣最后的一个肉体化身,声称所有疾病都可以通过“美学疗法”治愈(比如冥想美丽的西伯利亚自然环境);另一位俄罗斯邪教教主格里戈里·戈拉鲍沃斯(因欺诈被处8年徒刑)承诺帮助他的信徒治愈所有疾病,复活死人并给他们永生;邪教领袖娜婕达·安东年科两个月前因欺诈被判处三年半徒刑,她曾声称能通过个人神力将房间里所有的水变成神奇的治癌药物。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不用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信徒因缺乏医治死亡,更多信徒的健康状况在恶化。
  我们能否从这个角度来考察法轮功?它是否也声称自己具有医疗功效?
  针对法轮功的一个主要指责就是它会导致心理疾病甚至死亡。早在1999年7月30日,新华社即报道称法轮功已导致743人死亡,同年年底这个数字就上升到1400人。
  我们可以通过中国媒体的报道了解到更多的案例,例如受李洪志的法轮功教义影响,法轮功追随者用剪刀剪开自己的肚子、跳窗、自焚、跳井而死,把他们的父母、丈夫、妻子和孩子视作恶魔并杀害他们。
  此外,法轮功被指控害死大量患病信徒。这些信徒因相信李洪志的教义可以治愈他们的疾病,拒绝正规医疗,最终不治身亡。不过, 法轮功成员断然否定这些指控,认为这都是为了宣传而编造的谎言。
  上述观点是否正确?我们将从李洪志的书籍以及本人与俄罗斯法轮功成员交谈观察中努力寻找答案。
  访谈中,法轮功邪教成员以为我是潜心求教者,表示他们对医疗帮助的完全拒绝来自于法轮功的教义。李洪志教义称,所有人类可分为两类:“常人”和“大法习练者”。李洪志声称,疾病和健康问题只会发生在“常人”身上,而大法弟子或“大法习练者”已上升到“更高一层”,变成超级人类。科学教派等许多新时代邪教在这方面与法轮功极为相似,都承诺将普通人转换成某种超级生物,大大优于其他普通人。
  李洪志宣称,“法轮功习练者身体的所有细胞都会被高能量物质给代替”,不久之后“整个身体都是从另外空间采集的高能量物质所构成的了”。这是该邪教教义的最基本特征之一。需要补充的是,据我们调查,大多数俄罗斯法轮功痴迷者为年龄较大(处于退休前后)、受教育程度很低的妇女,而这类人群基本只有两个愿望:一是变年轻;二是摆脱疾病。
  她们认定法轮功使这两个愿望都变成了事实,并以练功后从未看过病为荣。考虑到法轮功传教的目标群体在医学和生理学领域知识的完全空白,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法轮功会利用这两块招牌吸引信徒了。李洪志在《转法轮》中写道:
  “身体的细胞是一样的。但是本质却发生了变化,已不是原有肉体细胞所构成的这种身体了,<……>当然你的修炼还没有结束,你还在常人中修炼,所以表面上看如常人,唯一的区别就是你与同龄人比较显的很年轻。当然,首先得去你身体不好的东西,包括疾病。<……>我们法轮大法学员修炼一段时间以后,从表面上看改观很大,皮肤变的细嫩,白里透红,年岁很大的人都会出现皱纹减少,甚至很少很少的,这是一个普遍现象。<……>而且老年妇女还会来例假,因为性命双修功法,需要经血之气来修你的命。”
  “在修炼过程当中,他所有的分子细胞虽然被高能量物质代替了<……>常人从表面上看不出你的变化来,他的分子细胞还保持着原来那样一种结构和排列程序,他的结构没有发生变化,可是他里边的能量发生改变了,所以这个人从此以后不会自然衰老,他的细胞不会消亡,那么他就青春长驻了。在修炼过程中,人会显的年轻,最后就定在那里了。”
  有趣的是,李洪志已经至少十年没有公布自己的照片了,也许这是因为他看上去并不比实际年龄更年轻?或者是因为如李洪志所说的那样,这种“长驻的青春”会导致十分奇特的生理现象:
  “到极高层次,走出世间法修炼以后,还会出现一种复眼似的那种眼睛,就是在整个脸的上半部会产生一只大眼睛,里面有无数的小眼睛。有的很高的大觉者修炼出来的眼睛特别多,满脸都是。”
  用这样的童话吸引来年龄较大的妇女之后,法轮功开始采用一般邪教的惯用手法去招揽其他信徒,进一步开展活动。首先,它向追随者允诺一个能立即实现的奇迹:
  “唯一真正要寻找你舒舒服服的没有病,能够达到真正解脱的目地,就唯有修炼!”
  李洪志所说的“自我修炼”其实就是:每天读他的《转法轮》——这本最近在俄罗斯被认定为极端主义的法轮功“圣经”、冥想以及练习所谓的“五套功法”。
  法轮功接下来的理论十分荒谬,恐怕只有每天与各种怪诞理论打交道的邪教专家才不会吃惊。李洪志自诩他本人会给每一个习练者的小腹部位放置一个法轮,这个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它会医治信徒及其周围人员身上的疾病:
  “我们这套功法是在小腹部位修炼一个法轮,在学习班上我亲自给学员下上。我在讲法轮大法的时候,我们要陆陆续续给大家下法轮的<……>法轮在正转的过程中,会自动的从宇宙中吸取能量,它自身还会演化能量,供给你身体所有各个部份演化所需要的能量。<……>法轮打出去的能量,在你身体周围的人都会受益。<……>能给别人无意中调整身体、治病等等。”
  李洪志强调,所有大法弟子的健康和道德水平都必将得到改善。为了阐述这一点,他举了个法轮大法进工厂的例子:
  “这些职工学了法轮大法之后,早来晚走,兢兢业业的干活,领导分派什么活儿从来不挑,在利益上也不去争了。他们这样一做,把整个厂的精神面貌全部带起来了,厂子经济效益也好了。”
  李洪志承诺他的追随者将让他们接受宇宙的神化,并在适当的时间成为宇宙的主人。很明显,他在这里剽窃了佛教“生命轮回转世和业报因缘”的传统理念,用目的论解释宇宙的一切(注1)。
  然而根据李洪志的教义,自我修炼的大法弟子能够组成一个精英集团,决定整个世界的进一步变化。李自称能够在“业的法则”基础上教大法弟子提升自我,根据佛法,这种“业的法则”是不可改变的。因此所有的大法弟子所要做的就是听命于“师父”赋予自己的力量:
  “法轮是有灵性的东西,他自己知道做这些事情。”
  这个被神化了的教主通过精神蛊惑控制了他的信徒,信徒们经常阅读他的书籍、听他的讲法录音,他们练习大法并深信“师父”给他们安了“长生不老的芯片”。他们以为自己能获得青春永驻、无所不能以及天堂般的快乐,实际上却成了李洪志的奴隶。
  在李洪志的眼里,自我修炼的最高目标就是达到“最高层次”,“比佛还高”,这种观点是多么老套:
  “没有病,又没有苦,要什么有什么,这多好,真是神仙世界了。”自我修炼的大法弟子“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这都将发生在李洪志的“天堂”中。
  为了避免担上非法行医的罪责,法轮功弟子们声称他们不为任何人治病,而是利用法轮旋转使疾病自行消失。然而李洪志在解释这个现象时他的言论又相当自相矛盾,当然这并不奇怪:所有的邪教教义都存在着严重的逻辑问题:
  “我这里不讲治病,我们也不治病。但是真正修炼的人,你带着有病的身体,你是修炼不了的。我要给你净化身体。”
  但同时他又说:
  “把你的病去掉之后,把该做的都做了,该给的东西全部下给你,你才能在我们这一法门中真正的修炼出来。不然的话,什么都不给你,那就是祛病健身。”
  所以,李洪志到底为不为人治病?或者,像上一段说的那样,他在治病之外还会帮人强身健体?而且“消除疾病”和“治病”不就是同一个意思吗?李洪志在早期的言论中反复声称大法学员可以自己治愈疾病:
  “在修炼过程中,修炼者出于慈悲心,去做一些好事,帮人治病,祛病健身,这是允许的。”
  然而,如果大法弟子生病了,根据李洪志的解释那是由于他正在消业——他的身体已被高能量物质所代替,已百毒不侵:
  “作为大法弟子,你必须自行扑灭这部分业力,师父不能够全部都给你拿下去。因为,你一点不承受这是绝对不允许的,那就像你真的生病一样。”
  更高层次的代表有时会进入常人社会而没有惧怕感。问题是,他们的记忆会被抹去,“就使他重名、重利,最后就掉下去了”。克服这一症结的好方法是“叫他疯”(原文如此!)。一个根基非常好的人“可能采取这样一个办法,就是叫他疯,把他脑袋的某一部位给他闭塞掉”,最多超不过三年,一般一、两年就过去了。过去之后马上明白过来了,所以马上就开了功了,各种神通都会出来。“这样多少年后,副意识回来了。”
  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在学习法轮功变疯了,没有什么可担心的:那只是在消业。
  然而,李洪志最担心的则是怎样让大法弟子在学法过程中不生病,或者更确切的说,不发疯(这种可能性的确存在)。显然,这会大大降低法轮功的声誉:
  “可是许多人都没有这样去做,他还是个常人,所以他到时候还要得病。有一天他突然间得脑血栓了,突然间得这个病了,得那个病了,或者有一天得了精神病了。他练功可谁都知道,一旦这个人得了精神病,人们就说他练功走火入魔,大帽子就扣上了。大家想一想这么做合理吗?<……>
  如果这个人是在家里得了精神病还好说点儿,人家也会说他练功练的;如果正在练功场上他得了精神病了,那么就坏了,这大帽子就扣上了,摘都摘不掉了。练功走火入魔,报纸都会注销来的。<……>
  都说是练功练的,合理吗?就象我们医院的大夫,他当了大夫,他这辈子就永远不该得病了,能这样去认识吗?”
  从这一连串的引述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首先,李洪志非常清楚他的大法会导致人们精神错乱,这也是他一直担心的一点。虽然明知这一切,但李洪志仍然继续他的邪教活动、不断发展其教义,所以他是在明知故犯,故意损害其信徒的身心健康。
  与此同时,李洪志本人却去找医生看病(虽然他自己声称,正如本文之前提到的那样,他的大法能使修炼者绝对健康)。根据新华社记载,从1982年至1992年,李洪志曾定期购买药物治病。
  然而,这些事实大多数大法弟子并不知道。李洪志对此的解释可以说是典型的邪教蛊惑之法:如果大法帮助了你,你必须怀着感恩的心来崇拜它以及它的领袖;如果大法没有帮助到你——那是你自己的错,继续学法;直到消业完成!
  正是凭着这种教义,李洪志努力保护自己免于可能的指控,他警告说法轮大法不救重病之人,这不是大法无能,而是因为重病的人自己有罪——因为他放不下自己的病,非常愚钝:
  “很重的病人,我们不让他进班,因为他放不下治病这个心,他放不下有病的想法。他得了重病,很难受,他能放的下吗?他修炼不了。我们一再强调,重病人我们是不收的。”
  世界许多国家的人们因为受到法轮功弟子的传教蛊惑而相信这些骗人的谎言。他们狂热地相信,这个文化程度很低、流亡在美的中国中年男子能够将法轮植入他们的体内,把他们的身体转变成“高能量的物质”,然后开“天眼”。也许,如果这些瞎话没披上“包治百病”、“永葆青春”的外衣,就不会骗来这么多的信徒,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如此巨大的危害。不过,事实就是事实,李洪志的法轮功正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幸福、健康以及生活:听信了大法祛病的言论,被洗脑的信徒们拒绝医疗帮助,最终不治身亡;而李洪志本人也承认,大法弟子在学法过程中容易精神崩溃——这将极容易导致他们走上杀人和自杀的道路,就像中国媒体报道的那样。我相信,即使从我提到的有限的例子中,我们也可以清楚地意识到这些惨案是极有可能发生的。
  注1:目的论是用目的或目的因果性解释世界的哲学学说。认为某种观念的目的是规定事物存在、发展及其相互关系的原因和根据。其根本点是把自然过程拟人化,把目的这个只为人的活动所固有的因素强加给自然界。目的论有两种主要的表现形式,即外在的目的论和内在的目的论。前者认为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发生并秩序井然,都是神的目的所安排的。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是外在的目的论的早期代表,到中世纪则为宗教神学所利用和发挥,成为宗教神学的核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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