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6月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起女子遭另外三名女子殴打性侵凌虐20天死亡案宣判,台“最高法院”今依伤害致死等罪判3女无期徒刑。
法院判决指出,谢瑜羚、蔡郁青、陈韦妙这3人与被害人之间有复杂情感纠葛,患有轻度智障的被害人在2008年间透过网路结识谢女,进而相恋交往,被害人后来移情别恋,爱上谢女的旧爱蔡女,因此和谢女分手。
被害人在2012年9月离家出走后到台中投靠谢女,谢女则通知蔡女将被害人带到住处。被害人、谢女、蔡女、谢女的女友陈韦妙4人一起喝酒聊天,不料竟起杀机。
谢女等3人不满被害人水性杨花,决定联手教训,下药迷昏被害人后用狗链圈禁,轮流以皮带抽打、香烟烧烫、美工刀割乳、用扫把及雨伞性侵,甚至还玩猜拳游戏,被害人只要猜输,就惨遭刀割伺候。
20多天下来,被害人被凌虐得体无完肤,反抗越厉害就被打的越厉害,试图逃离未果,最终伤重引发休克、肺炎死亡。谢女等人谎称被害人意外休克,通报消防队。
法官指出,3女因感情纠葛想要教训死者,并非深仇大恨,也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他们有杀人犯意,因此依伤害致死罪判刑。
法官批评,3女视他人自由、身体自主基本尊严为无物,被害人生前所承受并累积在身体及精神上的痛苦,实远甚于迅速死亡的痛苦,3人的恶行不逊于杀人犯罪,依伤害致死等罪判处最重刑度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