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6月28日电(记者梁爱平、李树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7日在西安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法官们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提醒市民,特别是老年人,充分认识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有效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今年47岁的王女士是西安市曲江一城中村人,她所居住的村子已被拆迁,家中六口人即将分到四套住房和每人30平方米的商铺,本应过上小康的生活。
但是2011年,王女士看到村子里有人给长安区的一所民办学院借款,听说一年有30%的回报。在学院业务员的推荐下,她亲自到学院参观,了解情况。看到学院的规模和在校学生后,她觉得既有高额的投资回报,又有学院的资产做保障,于是就拿出自己多年在医院做护工积攒的6万元借给学院,并与学院签订了一年期的借款协议。
眼看着借款到期的日子一天天临近,期待着能够收回本金和高额的利息,她却突然听说学院出事了,学院的院长姐妹俩因集资诈骗被抓,介绍她借款的业务员也联系不上了。
王女士跑到学院去看,发现学院已被查封,学生被疏散,一打听有4000多人给学院借款,自己的那点投资可能血本无归,心里一下就背上了思想包袱,家里人知道此事后也都纷纷埋怨她。
今年六月的一天,王女士和爱人又为借款的事又吵了一架,在爱人摔门出去后,王女士一时想不开服毒自杀,最终抢救无效而死亡。
“发生这样的事情让我们很痛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张曼慧说:“西安中院所审理的四十余起非法集资案件中,受害人数少则数百人,多则万余人,受害群众往往血本无归,个别人甚至因此家破人亡。”
张曼慧说,近年来,西安市两级法院审理的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呈上升态势、案件的审理反映出非法集资的方式日趋多样,受害群众人数众多,涉案资金数额巨大,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这类犯罪活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张曼慧提醒,市民在投资理财过程中避开非法集资吸金陷阱,应注意以下几点:1、投资理财有风险,大家一定要选择正规机构的投资理财产品;2、不要轻信“熟人”的推荐,决定投资前一定要深入了解自己将要投资的项目是否真实可信;3、时刻牢记一句话: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对投资理财的回报率不要抱有非理性的期待,畸形的高利润背后往往隐藏着陷阱。 张曼慧说,从目前审理的四十余件案件看,多数是采用直接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形式,采取种植、工程项目、投资入股、消费返利、投资办学、出售商铺,发行股票认购保险等方式,85%以上都是以支付高息为诱饵,而且犯罪分子在集资初期往往积极兑现,汇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加入,集资规模迅速扩大。并且不惜血本,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大力宣传,导致此类案件受害群众人数众多,涉案资金数额巨大。“我们审理的非法集资案件中,涉案金额少则数百万元,多则数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