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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原晚报
今后,在农村承揽红白喜事等集体聚餐活动,必须到食药监部门登记备案,申请《流动饭店备案证》。昨日《太原市流动饭店及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据了解,农村自办红白喜事集体聚餐活动是指农民因婚、丧、嫁、娶等需要,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集中就餐活动。流动饭店是指具备一定条件,无固定经营场所,为农民自办婚、丧、嫁、娶等集体聚餐提供全部或部分餐饮服务活动并收取一定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长期以来,农村红白宴席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是食品安全监管的盲点。为规范农村红白宴席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群众就餐安全,上述《办法》对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场所、加工流程、从业人员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要求流动饭店实施备案管理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流动饭店经营活动,必须经所在县(市、区)食药监部门登记备案。流动饭店负责人应提前向食药监部门报告集体聚餐活动的具体信息,包括承办者姓名、地址、人数、菜单等。承办活动期间应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流动饭店备案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流动饭店承办或村民自办集体聚餐活动,应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并建立购进台账。要避免食物腐败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提供的食品应烧熟煮透。所有餐具要有效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禁止使用地沟油、皮革角料、违禁药物等有害物质为原料加工制作。严禁超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同时,全市各村都要设食品安全信息员,信息员负责收集和定期向食药监部门上报本村村民自办宴席活动信息,包括举办者姓名、地址、预计参加人数等。此外,食药监部门要根据活动规模,提前指派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指导规范。(记者郝晓炜通讯员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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