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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批聘任制公务员招聘信息 新京报讯 昨天,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宣布启动第二批聘任制公务员招聘,3个岗位均为政府部门高级主管,面向全国招聘。这批聘任制公务员将签合同、上社保,薪资实行协议工资。
去年,北京首次尝试公务员聘任制,此举意味着北京公务员聘任制开始扩大试水范围。
3职位均为政府部门高级主管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发布的《北京市2014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显示,将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公告,3名聘任制公务员岗位分布在环保、安监、地税领域,均为政府部门高级主管。
此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办理聘任等环节。其中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
市人力社保局解释,笔试主要测试与聘任岗位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适应所应聘岗位要求的能力。综合评价主要是根据应试者的学历、专业、工作履历和业绩等进行评价。
对于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符合聘任职位条件的人选少的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绩效考核不合格将解聘
对于聘任制公务员的薪资待遇,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工资待遇将根据聘任职位,综合考虑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水平和本单位其他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及调整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对拟聘任人员,各招聘单位将在其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按照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聘任合同期限为2至3年,试用期为3至6个月。
此前,深圳聘任制公务员“零淘汰”现象引发关注。北京市相关部门明确表示,聘任制公务员上岗后,将会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进行绩效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将被解聘。
■ 释疑
3个职位如何确定?
今年,北京市聘任岗位主要集中在环保、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国际税收等专业性强的高端职位。缘何确定这3个职位?昨天,市人力社保局进行了解释。
针对大气污染岗位,其介绍,随北京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北京市大气污染呈复合型、压缩型等特征,大气污染防治面临严峻挑战,北京作为世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直接影响中国的国际形象,急需引进高级专业人才,加强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管理,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对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职位,相关部门解释,随北京市汽车、电子、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的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的需求量迅速增加,危险化学品流通环节的安全问题日显突出,为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北京须建立以交易信息管理平台为核心的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处置、事故应急救援等全环节无缝隙化安全管理,提升危险化学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管理水平至关重要。
此外,国际税务管理工作是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提高税收管理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方面。由于国际税收管理中涉及居民身份、常设机构、所得来源等判定事项日益复杂,国际间避税、偷逃税的手段更加隐晦和多样化。这些因素都导致国际税务管理工作复杂性日益增加,国际税务管理工作急需更加专业的人才支持。
■ 背景
去年首试聘任公务员
2013年,北京市开展首次公务员聘任制工作,提出的聘任岗位主要集中在科技、交通、生物医药等重点发展领域,共6个高端专业职位,其中市科委的2个职位和市交通委的交通运行监测技术高级主管职位已聘到人选,其余3个职位因无合适人选空缺。目前,所聘人员已与聘用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并上岗履职。
针对这3位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情况,北京市有关部门昨日表示,聘用机关已通过明确岗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等措施,鼓励他们干事创业、融入聘用机关,实现他们的自身价值。
■ 追问
1 什么职位适合“聘任制”?
主要集中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按照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力社保部《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对此,北京市立足首都发展需要,在充分调研和借鉴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将试点职位主要集中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2 聘任到期后怎么办?
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虽然公告中未予明确聘任制公务员到期之后如何安排,但相关部门昨日明确,聘用人员干满一个聘期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双方意愿可以续聘。
3 今后是否继续扩大试点?
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实际需求决定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称,聘任制公务员是委任制公务员的一种重要补充形式。北京市在聘任制试点工作中,始终坚持的原则是三点,即“高端性、专业性、紧缺性”。
今后,将会根据试点情况和实际需求决定是否扩大试点范围。
■专家观点
“聘任制公务员”应明确考核标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昨天介绍,在美国,聘任制公务员分为两种形式,一种属于技术聘任,比如航空航天局聘请的高级专家,本身可能就是大学的著名教授,政府可能两三年聘请其解决专业技术问题后,让其回到大学继续工作。
另一种是项目聘任。比如国家要制定政策,但没有专人研究这类问题,政府部门就会组成一个临时项目小组,问题解决后,小组相应解散。
竹立家表示,这两种“聘任制公务员”有一定共性,首先本人是业内享有一定声誉的专业人士;另外就是不会长期留在公务员队伍中。
目前,全国各省市普遍在试水公务员聘任制。竹立家对此建议,在目前干部队伍管理体制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我国有关部门应对于“聘任制公务员”的准入准出、考核标准,包括怎样“解聘”等,作进一步明确。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温薷
来源: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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