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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买官卖官”,这些曾出现在此前两轮中央巡视反馈问题“账单”中的词汇,在今年首轮中央巡视“账单”中再次出现。河南被指出,“买官卖官问题突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问题一度也比较严重;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时有发生”。中央第四巡视组组长张文岳指出,山东省一些地方买官卖官问题比较严重,“带病提拔”、跑官要官问题仍然存在。
“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为害最烈”,买官卖官历来于法不容,公众深恶痛绝。有的人迷信“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官运亨通”。可以说,官帽一旦成了商品,明码标价,肆意买卖,无论买者还是卖者都是国贼禄蠹。不严加整治,买官卖官就会愈演愈烈,毁掉用人制度,变本加厉腐败,最终导致误党误国。
有人说,“贷款买官,贪污还贷!”这话用在一些买官者身上恰如其分,他们花钱买官,势必通过其他方式捞回来,也就更加丧心病狂地贪腐,比如媒体报道的一个案例,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在向原省委副书记韩桂芝支付了80万元买官投资后,逐年回收了600多万元的投资回报,利润率超过600%。原绥棱县县委书记李刚向马德行贿开支50万元,之后依靠受贿所得210万元,获得400%的丰厚收入和300%的净利润。将官位变成了一种投资品商品来买卖,公权力成了私人牟利工具,后果不堪设想。
买官者心术不正,他们占据高位,除了让贤者无法脱颖而出,还会污染一方风气。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如果唯财是举而不是唯才是举,那些渴望官位者就拎着钱行贿;如果为人情所缚、为关系所扰、为压力所惧、为私利所惑,就很难选拔出真正有德才、有实绩、有公论的贤者。
其实,中央对买官卖官一直是零容忍,一再强调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行为,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可为何有的地方买官卖官问题仍比较严重?一大原因就是现有制度被废弛或者被瓦解,一把手权力过大,热衷于一言堂,用什么人他说了算,即便经过了相关程序也是走过场,通过暗示或明示将制度变得毫无约束,最终提拔他中意的人。
几年前,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召开新闻会,通报6起典型“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案,其中一例是山西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卖官,在接受审讯时他多次感叹,“当书记与当县长就是不一样。”有何不一样?原来他当了县委书记就拥有了官帽的“总批发”权,拥有了县长不能企及的“一锤定音”话语权。媒体披露的一个细节,武保安刚当上县委书记就对全县干部大调整,故意将调整干部的时间拉长,等待来者上钩——预先圈定名单,再授意组织部门“履行程序”,集体领导早已沦为虚设。“班长”成了“家长”、副职成了摆设、“群言堂”成了“一言堂”,跑官买官者一窝蜂地往武保安家中钻。
遏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最需要让制度发挥威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于选任党政干部有着明确而严格的程序,唯有不折不扣地执行,才能压缩买官卖官者的空间。为此,就需要分解一把手过大的权力,多省市启动分权尝试,一把手不直接管人财物成为趋势,这是好现象。更需要确保选人公开透明,加大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提升民意含量,让民众参与到选人之中。此外,还建立倒查机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带病提拔的责任人予以惩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很显然,对卖官者要严厉打击,对卖官者同样不能放过——当前一些地方处理了卖官者,但对买官者往往手下留情,这无法形成震慑效果。建立正淘汰机制,确保干干净净干事在党内蔚然成风,确保干干净净干事的人成为干部队伍的主流,通过强有力的用人杠杆把干干净净干事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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