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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德阳市纪委获悉,近日,什邡市通报了9起涉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要求,全市各单位(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高度警醒,认真对照检查,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自我约束,不踩“高压线”、不打“擦边球”,自觉反对“四风”。
9起涉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件如下
1、什邡市师古镇慈山村十五组组长李燕,不正确落实政策,将两名低保户的低保金在该组农户中进行平分,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4月21日,中共什邡市纪委给予李燕党内警告处分。
2、什邡市公安局马井派出所所长李全贵非因公到达什邡市公安局依法查办涉嫌开设赌博场所的现场,故意帮助涉案人员转移涉案款物,阻碍、扰乱了执法工作。2014年5月7日,什邡市监察局给予李全贵行政记大过处分。
3、什邡市水务局农村安全饮水办公室副主任顾秋棣违反规定在其妻和他人入股的X厂从事采购活动,并在该厂领取了工资报酬。2014年3月21日,什邡市水务局给予顾秋棣政纪警告处分,免去其什邡市水务局农村安全饮水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4、什邡市公安局双盛派出所所长张兴武在任双盛派出所所长期间,因管理不善和整改不力,导致该所被省公安厅、德阳市公安局和什邡市公安局连续通报其内务管理差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6月23日中共什邡市公安局委员会给予张兴武党内警告处分。
5、什邡市马井中心卫生院院长、党支部书记谢晴明接受X医药公司销售李XX所送的礼品。2014年6月23日,中共什邡市纪委给予谢晴明党内警告处分。
6、什邡市湔氐镇天宫村村主任冷兴全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将代湔氐镇政府管理的土地征用补偿费挪用于其家中经营的大蒜生意进行营利活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2013年12月9日,什邡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冷兴全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4年5月26日,中共什邡市纪委给予冷兴全开除党籍处分。
7、什邡市皂角街道办事处义桥村六组组长宋达林在任义桥村六组组长期间,同意以“联营分红”的形式将义桥村六组(甲方)土地租赁给X纸业有限公司(乙方)建厂,并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从而乙方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地,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厂房。2014年6月16日,中共什邡市纪委给予宋达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什邡市皂角街道办事处义桥村村主任周玉祥在任义桥村主任期间,代表村委会在义桥村六组(甲方)与X纸业有限公司(乙方)以“联营分红”为形式的土地租赁协议上签字盖章,同意将六组土地租给乙方建厂,从而乙方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地,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厂房。2014年6月16日,中共什邡市纪委给予周玉祥党内警告处分。
9、什邡市皂角街道办事处城东村村主任李洪明在任城东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代表村委会在城东村五组(甲方)与X植物原料有限公司(乙方)的土地租赁协议上签字盖章,同意将该组土地租给乙方办企业建厂房,从而乙方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地,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厂房。2014年6月23日,中共什邡市皂角街道党工委给予李洪明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周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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