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9月9日,甘肃省静宁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轮奸)罪将王某某、李某某、樊某某3人批准逮捕。
8月5日晚,王某某、李某某、樊某某等人与朋友相约在静宁某乡镇KTV唱歌喝酒。当晚10时许,王某某与李某某来到KTV附近的苹果园上厕所,突然听到果园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二人便上前想查看究竟。
此时通过QQ网聊认识的小倩和小强二人正在果树下面上演“活春宫”,由于太投入,小倩和小强对果园里有人偷看浑然不知,而就在他们不远处,王、李二人此时正看的欲火焚身。
小强在被逼迫离开后,打电话找来两个朋友,随后一同前往苹果园寻找小倩未果。当找到在一块玉米地里时,才看到惊魂未定、衣衫不整的小倩在哭泣,在得知小倩的遭遇后,小强便陪同小倩前往派出所报警,当地警方于当晚即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当小倩和小强事毕后,整理衣物准备离开之时,王、李二人便从果园里窜出到小倩和小强跟前。二人在威胁、恐吓、推搡小强,迫使小强离开后,王某某不顾小倩的反抗、呼救,强行拉拽、搂抱小倩至一块玉米地里,开始对其实施奸淫。而此时的李某某则返回KTV找到朋友樊某某,在李某某向范某某告诉他和王某某的“艳遇”后,二人找到了在玉米地里的王某某和小倩,待王某某实施完强奸后,李、樊二人便上前,不顾小倩的哭诉、哀求,先后分别两次对小倩实施了奸淫,此后三人便返回KTV继续饮酒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