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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控烟条例未给“领导办公室”开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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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5 19: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新京报

2008年5月1日,地铁5号线雍和宫站设立“禁止吸烟”标志。资料图片

2008年5月1日,地铁5号线雍和宫站设立“禁止吸烟”标志。资料图片


2008年5月1日,地铁5号线雍和宫站设立“禁止吸烟”标志。资料图片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修改稿)》并未给“领导在独立办公室吸烟”留出法规空间。昨日上午,记者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了解到,草案修改稿二审过程中,最大的争议还是哪类场所属于禁烟范围。

  部分酒店客房拟允许划定吸烟区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在会上做了“关于《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指出根据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将室内禁烟场所的范围进一步明晰。酒店客房、机场等一些特殊场所,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应该允许划定吸烟区。

  李小娟坦言,在草案一审过程中收集到各界不同的声音很多,根据这些意见、建议,草案修改稿对一些室内场所做了适度放开。

  其中包括对宾馆、旅店客房适度放开,有意见认为酒店客房在客人住进去以后,形成了一个短期的个人空间,在吸烟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是可以允许吸烟的。“但这个算不算公共场所,说法并不一致,我们还会继续讨论研究完善。”

  未采用“共用公共场所”定义

  一审过程中,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意见中有一条,将草案中的“工作场所”限定为“共用的工作场所”。而昨天公布的草案修改稿中并没有“共用公共场所”这个定义。

  “当时讨论确实有这样的观点,感觉个人办公室是非公共场所,只要吸烟不影响他人就不违法。”可以通过“共用”这样的词将公共场所中的独立区域与其他区域划分出来。“当时不是考虑为领导干部开吸烟这个口子,我们考虑,虽然是独立的办公场所,但都在一个办公楼里,你的办公室别人也会进去,吸烟就会对他人造成影响。”此外,有说法提出“二手烟”以及长期吸烟在办公室形成的“三手烟”也会对他人造成影响。“所以我们一审以后没有采纳这个意见。”李小娟说。

  排队时抽烟最高罚款200元

  草案修改稿十七条还规定,个人不得在禁烟场所和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在等候队伍中吸烟的个人将被处以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200元罚款。

  然而,谁来监督、谁来执法,成为控烟面临的难题。草案修改稿中写明,控烟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区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执法人员有权进入相关场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核实。可以调取禁烟场所的监控录像等信息作为证据。

  ■解读

  对宾馆等适度放开执行可以更到位

  对于草案修改稿为何要对室内禁烟适度放开,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德林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关于室内的规定条款增加两条,一是宾馆旅店,二是机场隔离区可以设吸烟区。

  王德林说,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共场所和公共场所内应该全面禁烟。但控烟条例要本着立法可行、严格控制、循序渐进的原则,从符合实际角度出发考虑。

  王德林说,北京目前有吸烟人群350万-400万,所有场所都禁烟,执行力度上不好保障。比如宾馆房间,代表们也有提出异议,住宿的人消费了,宾馆的房间短期内是私人的,经营者管理者不好查。

  “在常委会审议中,也有委员提出,包括网上的征求意见也提到,希望给吸烟人点合理的空间。”王德林说,从宪法上来讲,吸烟并不违法,但是在禁止吸的地方吸烟就违法了。所以在这个地方稍微开了一个口,将来执行起来可以更到位。

  至于机场,T1、T2改造完成了,室内没有吸烟室。“而我们调研得知T3改造起来有困难,虽然前段时间也关闭过,但发生过很多纠纷。”王德林说,所以此次对首都机场禁烟范围也做了调整,在机场隔离候机区域可以设置具有独立排风系统的吸烟室。

  ■ 草案修改焦点

  1

  机场候机区可设置吸烟室

  对于室内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草案中概括规定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草案修改稿中增加两款,表述为:“宾馆、旅店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其客房不具备独立排风系统的,应当禁止吸烟。机场禁止吸烟,但隔离候机区域可以设置具有独立排风系统的吸烟室”。

  2

  妇女儿童密集区域禁止吸烟

  对于室外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草案列举式规定了八类限制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应当适当扩大室外禁止吸烟的场所范围。草案修改稿中禁烟场所新增了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妇女儿童密集区域。

  3

  教师不得在中小学生面前吸烟

  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预防未成年人吸烟是控烟立法的重点,应当在条例中增加相关的内容。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增加条款:“学校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学生吸烟,对学生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教育,帮助吸烟的学生戒烟,教师不得在中小学生面前吸烟”。

  4

  自助售货机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条款中增加“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或者移动通信、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销售烟草制品”。

  5

  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及促销

  法制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建议禁止下列行为:

  (一)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移动通信、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烟草广告。

  (二)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烟草广告。

  (三)设置户外烟草广告。

  (四)各种形式的烟草促销、赞助活动。

  ■探访

  医院火车站室内禁烟难

  昨日,记者走访医院、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发现,尽管禁烟标识明显,但仍有人在室内吸烟。而在一些宾馆,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在房间里可以吸烟。

  北京市同仁医院大厅每隔几步就有禁止吸烟的标识,但据记者现场探访,楼内吸烟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挂号大厅,地面上一个烟头显得格外扎眼。

  楼道里,两位保洁人员正在清扫,手中提着的簸箕里,除了垃圾、纸屑,还有几个烟头。其中一名保洁人员说,医院大楼里全面禁烟,包括厕所里也不准吸烟,不过他们每天打扫卫生时,都能扫出烟头。

  “医生和护士每次开会和早晨查房时都会嘱咐,但违规吸烟问题屡禁不止。工作人员见了就会提醒一下,不过遇到一些态度强硬的人也没办法。”一位值班医生说。

  在崇文门一家旅店里,前台和房间内都贴着明显的禁烟标识,工作人员说,原则上旅店内不能抽烟,不过在房间里抽也可以,室内有烟灰缸,只要别引起火灾就行。

  而在客流量很大的火车站,多位乘客表示,候车室不让抽烟,但在卫生间里经常能碰到有人抽烟,“烟味很大。”一名经常往返西站的乘客李先生说。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郭超 见习记者 刘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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