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15日讯(通讯员 陈明珠 记者 高峰)丽丽是个活泼美丽的姑娘,在一家精品店工作,因为一次和好友聚会,醉酒后倒在路边,一路过小伙将其扶起带到宾馆强暴。泗阳法院依法审结该起强奸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今年6月的一天,下班后的丽丽和同学聚餐,由于气氛热烈,大家不断碰杯。吃完饭后时间已经很晚,多人都有醉意,后来出了饭店,大家都说自己还行,就分头回家了。丽丽离家不远,就步行回家,结果醉意渐浓,竟然走着走着醉倒在路边,人事不知。
次日凌晨0时许,田某下夜班经过附近,发现醉酒后躺在路边的丽丽一动不动,他喊了几声,发现其一点反映都没有。田某顿生歹念,将丽丽带到附近一个宾馆,趁丽丽醉酒之际,与之发生了性关系。
早晨,丽丽醒后发现自己躺在宾馆床上,身边还躺着一个陌生男子,顿如五雷轰顶,慌慌张张地报了警。民警到场后将涉嫌强奸的被告人田某抓获。
泗阳法院审理后认为,田某违背妇女意志,利用他人醉酒之机,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田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承办法官提醒:喝酒误事,不仅体现在醉驾方面,年轻女孩更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尽量不喝酒,如果喝酒一定要通知家人来接自己,切不可酒后单身走动,以保护自己为第一要务。(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