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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4日电 据“中央社”24日报道,法国国民议会和参议院都已投票通过,当总统严重渎职将可予以罢黜;但报道指出,事实上,罢黜总统仍非易事。
报道称,这项法规源于2007年的宪法改革,但仅有文字,一直没有生效;2012年1月,国民议会(下议院)通过这项法规,近日参议院(上议院)也投票通过,目前只待提交到宪法委员会,再经颁布生效。
即使法规通过,罢黜总统仍非易事,只有总统“违背义务、明显不符其总统职务”时,才能由上议院或下议院议员提案,且提案人数须超过总议员数的1/10。
成案后,还须经上下两院各2/3票数通过;当两院都通过,特别最高法庭就要开会,这个法庭由两院议员组成,由国民议会议长主持。
两院议员在会中展开辩论,总统本人可接受听证,也可参与辩论。法庭有一个月时间决定是否罢黜总统,若罢黜成立,应在35天内重新选举。
不过,罢黜总统的前提“违背义务、明显不符其总统职务”,刻意划出解读的模糊空间。
艾克斯-马赛第3大学(Universite Paul-Cezanne Aix- Marseille III)法律系教授摩斯说,若总统拒绝签署国会通过的法案,或个人行为有悖于职务尊严,例如犯罪、严重发言不当,都可算是 “明显不符总统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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