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刘菊花
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摩托罗拉”)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13日宣布,双方已就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摩托罗拉同意撤回其在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与美国技术公司Lemko的诉讼中针对华为的指控,此撤销行为将意味摩托罗拉今后不得再就此案提起针对华为的诉讼或者以相同事由对华为提起诉讼。
与此同时,华为也已同意撤回其在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对于摩托罗拉和诺基亚西门子网络公司(“诺西”)的诉讼,并与摩托罗拉和诺西达成协议,同意摩托罗拉向华为支付转让费后,将摩托罗拉与华为之间的商业合同转移给诺西,使诺西能获得及使用华为的保密信息,利用华为产品和技术为摩托罗拉在全球部署的网络提供服务。
“华为在与摩托罗拉的知识产权诉讼中取得胜利,并且获得赔付,这是中国企业界在知识产权上的一次重要胜利。”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陈金桥认为,华为在知识产权诉讼中“战胜”摩托罗拉,开创了高科技领域发达国家企业向发展中国家企业给予赔付的先例。
陈金桥认为,双方和解是共赢之举。因为和华为旷日持久的知识产权官司,摩托罗拉与诺西之间的分拆一直没有完成。与华为全面和解,有助于摩托罗拉-诺西重组的顺利完成。对于华为来说,该协议也消除了此前由于法律诉讼所带来的外界对于华为商业操守的不公猜测。
“摩托罗拉是一家有原创实力的公司,摩托罗拉将支付华为一定的费用以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这也标志着华为对于知识产权的高投入得到了其他公司的认可,华为的实力在世界市场得到尊重,这是其多年辛勤耕耘的结果。”陈金桥说。
从2000年起,摩托罗拉与华为建立广泛的商业合作关系,涉及无线接入、核心网等多个领域,并由摩托罗拉以其自己的品牌转售华为产品。此后的十多年来,摩托罗拉从华为采购了价值8.8亿美元的先进的核心网和无线接入技术,一万多名华为工程师为华为提供给摩托罗拉的产品和知识产权开发付出了不懈努力。
诺基亚西门子2010年7月19日宣布以12亿美元整体收购摩托罗拉无线网络设备业务,三天后,摩托罗拉修正其2008年一起“陈年旧案”,对美国技术公司Lemko提起诉讼,称该公司通过摩托罗拉多名前员工,窃取该公司最新技术,华为也同时被列入起诉对象。华为与摩托罗拉八年的OEM合作关系以此种方式止步。
对此,华为表示,作为一个全球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的积极参与者和重要贡献者,华为将积极捍卫自己的名誉和权利。Lemko方面称,该公司与华为没有超越OEM(原始设备生产业者)协议之外的任何关系。
此后,华为一直试图与摩托罗拉沟通,以确保摩托罗拉不将华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转移给诺西。但摩托罗拉似乎并未顾及华为的担忧,这使华为面临着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遭受侵权的极大危险。
今年1月24日,华为向美国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意在阻止摩托罗拉非法向诺基亚西门子网络(“诺西”)转移华为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
2月份,芝加哥联邦法院正式颁布对华为知识产权的保护禁令。
在13日发布的双方联合声明中,摩托罗拉首席执行官格雷格·布朗表示:“我们对两家公司之间发生的纠纷表示遗憾。摩托罗拉很重视和华为之间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审核了事实后,我们决定解决双方的争议,重归双方之前的互信关系。我很高兴我们能重新聚焦于卓有成效的合作关系。”
华为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郭平表示:“在长达十年的与摩托罗拉的合作中,华为为摩托罗拉提供了领先的技术,应用于全球市场。华为在全球市场都秉承光明磊落的行事,已经向摩托罗拉的专家和律师出示了源代码以及数以百万计的文档,并且我们也在没有使用和侵犯摩托罗拉的商业秘密的情况下独立开发产品。随着诉讼的终结,以及误解的消除,华为很高兴能继续向我们的客户提供创新的解决方案。”
“此次知识产权纠纷达成和解,也为其他中国公司与跨国企业打交道树立了一个正面典范。”陈金桥表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