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新女友,男子和妻子离婚,和新女友到了谈婚论嫁之时,结果发现女友又和别的男人开房,对于女方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民警进行了严厉批评。警方调解之下,男女双方达成协议,从此分手,不得纠缠。
X先生是深圳一家公司韶关分公司的中层经理,其与刘小姐是恋人关系。此前X先生因与刘小姐交往而与前妻离婚,现双方已开始谈婚论嫁,在交往一年多的时间里,X先生已给付刘小姐礼金及各类花销达20余万元。日前,X先生发现,在葵涌街道葵涌汽车站附近一家旅馆,刘小姐与别的男人在开房,得知这一情况后,X先生的情绪非常激动,几次扬言要恶意报复刘小姐及其家人。11月25日,X先生向大鹏新区葵涌派出所报警。
了解详情后,葵涌派出所民警分别与X先生和刘小姐做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主动联系X先生的朋友一起劝导,指出其做什么事情时,一定要多考虑年迈的父母及年幼的女儿,考虑自身前途,勿要为一时冲动,毁了自己及他人。与此同时,对于刘小姐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民警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认真做通了刘小姐父母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即使做不了夫妻也要做到好合好散,千万不能轻率妄动。
后经过民警长时间的耐心调解,X先生与刘小姐终于同意达成协议,由刘小姐退还X先生礼金及花销共计人民币10万元,双方从此分手不得互相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