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社论 新京报评论)
12月5日,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政府新闻办对“性侵女中学生案”作出第三次通报,称目前流传的“涉及女生80余人”“送往外县给领导用”等说法是不实传言;因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细节不能公开。通报同时提出,将启动问责机制,对涉及此事的不作为、慢作为干部进行严肃查处,决不护短、决不包庇。
云县官方的回应,澄清了此前一些传言,不过,“性侵女中学生案”,仍有一些疑问待解。
澎湃新闻的报道中就提到,云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称,今年8月份的时候,上述中学有多名初中女生被强迫卖淫的传言已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但“当地领导一直想把这事隐瞒,隐瞒一时是一时”,当地媒体前去采访此事时,“(领导)叫我们回避,不准实事求是地说话。”当地记者此前也曾采访此事,但相关新闻最后并未发出。更早报道中还说,知情者称,当地公安部门之前掌握了一份涉嫌被迫卖淫学生的名单。
“性侵女中学生案”从8月爆出到现在,被压了三个来月,当地官员似存在不作为甚至渎职嫌疑。那么,谁想把此案“隐瞒一时是一时”?从警察掌握受害者名单,却不积极侦办;教育部门不敢说话,不积极帮助受害学生维权;以及记者的报道被悄悄“拿下”等信息不难判断出,神秘的“当地领导”能量非同寻常。
因此,“对涉及此事的不作为、慢作为干部进行严肃查处,决不护短、决不包庇。”这样的问责,不光要针对基层部门和负责人员,如警方办案拖沓,教育部门掩盖真相等等,追究相关官员行政甚至是刑事责任。同时也应当对更高层级主事官员展开调查,追究其干预司法,滥用权力之责。考虑到主事官员的级别不低,甚至可能存在“集体决定”的可能,由云县政府这一层级来查清真相,恐怕难以服众,理应由上级纪检部门介入调查。
对学生遭性侵案选择隐瞒回避,总等到曝光后,才迟迟行动,这早已不鲜见。例如,2012年甘肃陇西爆出教师刘军红长期强奸、猥亵多名小学生一案,当地曾瞒而不报,地方官员案发后照样升迁,甘肃媒体集体“被失声”。今年三月,湖南体操运动学校传出性侵案,湖南体育局随即下达“封口令”。类似的个案不免让人担心,还有多少学生遭性侵案依然被埋没。
遏制校园性侵案的高发,及时的信息公开是起码的要求。只有及时公开、查处,才能在第一时间给学生以庇护,避免更多人受害。也只有信息及时充分地公开,才能全面掌握未成年人遭性侵的现状,在警示社会同时,促使主管部门拿出应对之策。一些地方频频压制性侵学生案的公开乃至侦破,这是在放纵犯罪,纪检部门对此理当零容忍,绝不可让此歪风继续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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