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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喝醉酒 男子趁机载至野外偏僻处“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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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17: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闽南网

同事酒醉了,他趁机载至野外偏僻处“占便宜”。昨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林某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林某与女子唐某系同事关系,2014年5月4日晚,老板请林某、唐某等人一起到漳州市区一家会所娱乐喝酒,至凌晨1时结束。此时唐某已喝醉了,林某借口要将唐某带回去,结果却用电动车将唐某载至江滨公园。

在江滨公园里,唐某不停地呕吐,林某在其呕吐后便强行搂抱其身子,强行与其接吻,并亲其脖子,还解开其上衣,乱摸其胸部,还用手伸入其裤内乱摸乱抠。

随后,唐某哭着打电话叫另一名同事来到江滨公园,将其载回并报警。

2014年5月5日5时许,林某被公安人员带走;当日,因涉嫌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刑事拘留;5月1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漳州市看守所。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利用妇女酒后抵抗能力减弱之机,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导报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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