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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绑架的生命
刚刚浏览凤凰网,看到一则新闻《深圳:婆媳吵架 奶奶抱孙子跳楼双亡 (图)》,看后不禁唏嘘。
婆媳关系一直是道德、人情、法律所力有不逮的一种社会关系,阅文学自古言:清官难断家务事。
此次事件,最为无辜的就是那个11个月大的婴儿,刚刚来到人世间,尚在襁褓之中,看到人世间的光明没有几天又复堕入黑暗。
儿媳妇被警方带走,我感到很惊诧。无论事件的诱因如何,直接挟持了这个小生命的毕竟是奶奶;假如儿媳妇要跳楼的话,抱着自官家最新章节己孩子一起轻生的概率怕要小的多。
毋庸置疑,现在仍是男权社会,婆婆的地位来自丈夫和儿子,而妻子的地位只来自丈夫,从这一点上讲,弱势的儿媳妇比弱势的婆婆的数量要多,尤其是在大家庭一起居住的情况下。
儿媳冲下楼踢了婆婆几脚,网络将这几个字黑体加粗,明显带有倾向性。我倒是很能理解这个儿媳妇,孩子是自己亲生的,婆婆只不过是道德意义上的母亲和法律意义上的长辈而已,在这种突发事件下,儿媳妇踢婆婆尸体的行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婆婆51岁就跳楼了,51岁并不是一个很大的年纪,心理条件和身体条件应该强于年纪较小的儿媳妇,为什么选择轻生呢?我认为不是儿媳妇的战马踏天下最新章节斗力太强,也不是婆婆太脆弱,两代人必然存在道德观念的严重对立。
婆婆勇于抱着孙子跳楼,至少能说明她的心里是这样认为的:儿子是我的,儿子的儿子也是我的。这就是封建道德,它带走了一个11个月大的婴儿的生命,同时也带走了一个奶奶的生命。道德杀人,甚于恐怖主义啊!
儿媳妇勇于和婆婆吵架,至少说神印王座5200明她的心里是这样认为的:即便是面对一个长辈,我也有权力争取自己认为应该争取的东西。
我虽不赞成儿媳妇激烈对待婆婆的行为,但我坚决支持儿媳妇反对婆婆的权力。
在这个家庭里。
最值得同情和惋惜的就是这个11个月大的婴儿,真正的无辜者。
最需要谴责的、最不值得同情的,但也值得惋惜的就是那个婆婆,她绑架了孙子的生命需要谴责,她作为直接的杀人凶手死了也不值得同情,但她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啊,略略值得惋惜吧。
儿媳妇是值得同情的,无傲世九重天吧论她在和婆婆的争吵中犯了多少错误,婆婆仍然是自杀的,她有错却无罪,作为一个被夺走儿子的母亲,她所受到的伤害甚于婆婆,且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不能解脱,或许一生也不能解脱。
婆婆的儿子,媳妇的老公,你最应当自省啊!无论婆媳关系是好是坏,你才是冲突的本源!
婴儿的爷爷没有出场,就不评论他了。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没有新家庭就不会有新社会,我们的新时代是外表的新时代,不是内核的新时代。
一家没有民主,则一国必没有民主;家庭的威权正是社会威权的基础。
最后引用鲁迅狂人日记的最后一句话: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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