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4月21日电(记者 张建华)记者21日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广州市决定从2011年7月起将长寿保健金发放范围扩大至70周岁以上长者,同时提高80周岁以上长者的长寿保健金发放标准,全市享受长寿保健金的长者达到57.86万人之多。
这也是广州市今年承诺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
据广州市民政局介绍,此次长寿保健金调整扩大了长寿保健金发放范围,从原来80周岁以上长者,扩大到具有广州市户籍和由部队服务管理的离退休干部以及计划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干部中70周岁以上长者,其中70至79周岁长者享受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
此外,广州市提高了80周岁以上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标准,其中:80至89周岁长者由原来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90至99周岁由原来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100周岁以上由原来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
据统计,广州市享受长寿保健金的长者共57.86万人,其中百岁以上842人,90至99周岁19793人,80至89周岁156766人,70至79周岁40.12万人。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每年将开支3.83亿元。
调整后的长寿保健金发放标准从2011年7月开始实施。此外,每年敬老节广州市将继续向全市百岁以上长者发放每人1000元慰问金。(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