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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威胁他们一下,不会真去点炸药。办公室里当时有20多人,个个和我一样有老有小……”想到家里生病的母亲和10岁的孩子,赵某红了眼眶。一个月前,他背着炸药来到以前的单位索要工资。今天,赵某因涉嫌爆炸罪被依法逮捕。
赵某今年40岁,1995年来到昆明捷星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期间离开过一段时间。2007年,赵某再次返回捷星西宁代办营业执照。2009年9月,赵某向公司提出辞职。辞职时,公司多发给了他一个月工资和3000元补贴。
今年1月31日,赵某从家里带着雷管、炸药来到昆明,第二天来到捷星,要求公司再补偿2万多元。赵某认为,按《劳动法》规定:辞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赵某工作了12年新乡工商注册http://www.vipc2c.com,辞职时工资每月2400元,按这个规定公司应再支付给他2万多元。
赵某的要求没被答应,他和公司负责人一直在协商。下午5点,公司下班了,公司的人告诉赵某第二天再来商量。但赵某却认为公司在敷衍他,于是拿出来到昆明后买的香蕉水。就在大家合力制止赵某时,赵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一名员工的手背刺伤。其他员工拨打了110正品行货手机商城。
五华公安分局丰宁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后,赵某跳到桌子上,声称如果还不答应就要和大家同归于尽。在民警劝说下,赵某渐渐平静下来镇江代办注册公司。民警从他的上衣口袋中搜出两枚雷管,并在他的背包内发现18筒硝胺炸药(毛重3.6公斤)、8颗雷管、12根导火索。
因涉嫌爆炸罪,赵某被警方刑拘。昨天,赵某被批准逮捕。
赵某:没想过要点炸药,只想吓吓他们
记者:为什么要用极端方式讨薪?
赵某:因为公司领导威胁我。我只想要回我应得的钱,才这样做的。我很气愤,他们不要我了,还逼我辞职。现在想想,带炸药进公司确实不妥。
记者:有没有想过万一真的炸了怎么办?
赵某:不会。我就没想过要点炸药,只想吓吓他们。我想过,如果引爆了炸药,那整个昆明甚至云南的影响都会很大;当时办公室里有20多个人,他们和我一样,家里有老有小,我不会让他们的家人失去他们。
记者:听说你想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自己的钱?
赵某:我在看守所这段时间看了《刑法》,知道事情很严重。我现在想找律师,但没钱。
记者:现在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赵某:(低头沉默了一会儿,眼睛红了)只想见见家人。他们现在都还不知道我的事。? (都市时报 记者孙文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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