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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中泰签署克拉运河合作备忘录”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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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0 18: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新华网

  19日,一条有关“中泰签署克拉运河项目合作备忘录”的报道登上国内各大网络媒体头条。所谓“中国利用克拉运河破解马六甲困局”的说法让不少网友大为兴奋。

  读完这条报道,感觉克拉运河建设似乎开工在即。那么,媒体相关报道是否属实,所谓的“中泰签署克拉运河合作备忘录”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消息来源引发质疑】

  记者调查发现,这一消息最早由台湾《中时电子报》于18日报道,之后被大陆媒体纷纷转载,迅速形成网络热点。

  《中时电子报》的报道称,“中泰两国在广州签署‘克拉运河’合作备忘录,让这项延宕10年的世纪大工程向正式开工跨出一大步”。然而,《中时电子报》援引的消息源是宁波海事局官方微博于15日发布的一条消息。对此,有网友质疑,这一重要消息为何由宁波海事局通过微博发布。

  记者19日上午在宁波海事局官微上并没有找到这条微博,随后联系到宁波海事局负责官微运营的一名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官微确实曾经发过这一消息,但事后感觉内容敏感,所以删除了。此外,宁波海事局并不是消息的直接来源,而是转载了《南方日报》的报道。

  【签字现场无官方人士】

  经过一番搜索,记者在《南方日报》网站上找到了一篇题为《泰国克拉运河项目合作备忘录在穗签署》的稿件,发布日期为14日。

  稿件说:“日前,泰国克拉运河研究和投资合作洽谈会在广州举行,会上签署了泰国克拉运河项目合作备忘录…… 据龙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开凿修建克拉运河不仅将惠及广东、福建、上海、江浙等沿海地带,更有助于中国加强与东南亚、中东、非洲、欧洲各国的贸易往来,助推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据泰方有关负责人介绍,项目将为泰国民众创造可观的就业机会。”

  从报道中可以判断,签署备忘录的双方应该是“龙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所谓的“泰方”。

  记者联系到一名当时在签字现场的人士。这名人士说,会议现场当时没有官方人士出席,有名为“泰国运河国家委员会”的泰方出席。

  这名人士结合自己在现场的观察判断:“这个合作就是一个非常前期的东西,没有实际开工,也没有内容。”

  随后,记者联系到“龙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一名姓林的负责人拒绝回答记者一切问题,包括泰方具体情况,甚至企业任何具体信息,均以“不好意思、不清楚”为由搪塞。

  当记者追问合作备忘录的具体内容时,他回答说:“这是国家绝密,不能告诉你”,随后以有事为由挂了电话。

  记者在广东工商局官网上查询“龙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结果显示:字号“龙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广东省范围内暂未被使用。

  【中国驻泰使馆否认】

  针对被传得沸沸扬扬的“中泰两国在广州签署克拉运河合作备忘录”的消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19日表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迄今为止没有参与关于此项目的研究和任何具体合作。

  中国驻泰大使馆回应说,注意到了关于克拉地峡的消息,据中国驻泰使馆了解,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迄今为止,没有参与此项目的研究和任何具体合作,也未就此问题发表过任何立场。

  有专家表示,近年来,有关克拉运河项目的说法曾多次传出,但迄今为止,这个所谓的项目均是“子虚乌有”。(特稿)(王攀 杨舟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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