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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晨报
原标题:电商交易售后存在七类问题 商家设限“七日无理由退货”
昨日,东城工商分局到当当网宣讲新《广告法》,对电商企业在交易和售后服务过程中存在的7类问题进行了行政提示。
这7类问题是:以价格标错、无货为由擅自取消订单,拒不发货;未按照网站公开的承诺及时发货,拖延送货;设置严格条件限制“七日无理由退货”,比如手机、电脑等数码产品,一经开机使用,若无质量问题则难以成功办理退货;以“最佳”、“最高级”、“极品”等绝对化用语夸大宣传,吸引消费者;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品、药品功能,普通器具宣传医疗器械的功效,赚取成交量;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冒用他人注册商标或他人公司名义,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服务。
东城工商分局表示,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现行的广告法相比,新《广告法》修改幅度较大,涉及面广,对原来的很多内容和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充和细化,尤其是对互联网广告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东城区工商分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留存购物发票、相关交易截图等消费证据,遇到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时,及时向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或举报,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记者 肖丹)
【编辑:孙建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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